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0-072
转债代码:113520 转债简称:百合转债
转股代码:191520 转股简称:百合转股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30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0-073
转债代码:113520 转债简称:百合转债
转股代码:191520 转股简称:百合转股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百合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80号文核准,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1亿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49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1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1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百合转债”,债券代码“113520”。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8月3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百合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4.28元/股)的130%,已触发“百合转债”的赎回条款。
2020年8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百合转债”的议案》,考虑到公司“百合转债”于2018年11月26日上市,存续时间相对较短,目前相关资金已有支出安排,拟用于日常生产项目建设支出等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百合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百合转债”。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0-074
转债代码:113520 转债简称:百合转债
转股代码:191520 转股简称:百合转股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务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0-075
转债代码:113520 转债简称:百合转债
转股代码:191520 转股简称:百合转股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晓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7,044,2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 截至本公告日,吴晓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8,6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0.46%。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
1、股份被解质或解冻情况
注:按照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截至公告披露日,吴晓风先生本次解除质押股份不存在后续再质押的计划。
二、报备文件
1、对账单。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0-071
转债代码:113520 转债简称:百合转债
转股代码:191520 转股简称:百合转股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30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8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百合转债”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百合转债”于2018年11月26日上市,存续时间相对较短,目前相关资金已有支出安排,拟用于日常生产项目建设支出等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百合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百合转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百合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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