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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股权交易剩余股权转让款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对所持有的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骄阳”)100%股权、广西皇氏甲天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氏食品公司”)100%股权进行转让。2018年6月19日,公司与摘牌方宁波智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智莲”)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公司以73,094.65 万元的价格转让盛世骄阳100%股权;以13,019.54万元的价格转让皇氏食品公司100%股权,上述股权转让款共计86,114.19万元。

  根据合同约定,宁波智莲应于协议生效后支付股权转让款的50%即43,057.10万元,公司已于2018年6月30日收到上述款项;剩余43,057.10万元股权转让款由2019年6月30日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前付清,延期期间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

  上述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交易剩余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的公告》。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剩余的股权转让款34,400.00万元,尚未收回的剩余股权转让款为8,657.095万元及资金占用费1,997.16万元(资金占用费暂时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受到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宁波智联未能根据本次交易《产权交易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在2020年7月31日前将剩余股权转让款足额付清,宁波智莲与公司进行了积极沟通和协商,根据宁波智莲的反馈,其将继续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完成相关款项的支付。下一步公司也将继续采取必要的措施要求宁波智联履行付款义务,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的权利。对本事项的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披露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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