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35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1,941,579.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10元,共募集资金5,718,922,581.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3,253,184.71元,公司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395,669,397.1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永中和XYZH/2020BJA120513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7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同时公司将会把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上。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8 月 5 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0-002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安信”)于2020年8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9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理财产品具体期限、签署合同等,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35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1,941,579.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10元,共募集资金5,718,922,581.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3,253,184.71元,公司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395,669,397.1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永中和XYZH/2020BJA120513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7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同时公司将会把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上。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理财产品具体期限、签署合同等,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

  (五)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9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可以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9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奇安信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5 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0-003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完毕后,根据发行情况,相应完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35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1,941,579.00股。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永中和XYZH/2020BJA120513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7,767.4421万元变更为67,961.6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57,767.4421万股变更为67,961.6000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并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5 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0-004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概述: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奇安信(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网络科技”)拟与海南信合长盈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关联方中电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电奇安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奇安信网络科技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75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35%;

  ● 合资公司以承接卫生与医疗健康领域咨询规划、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建设卫生行业网络安全运营中心、医疗健康大数据平台安全为核心业务。发展健康医疗行业的网络安全服务符合目前奇安信的发展方向,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拓宽奇安信在卫生与医疗健康领域安全业务的市场,完善产业布局。

  ● 本次对外投资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姜军成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风险提示:

  1、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

  2、 合资公司成立后,在医疗卫生领域的业务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全资子公司可能无法在预期时间内实现投资目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更好地整合各方医疗与健康领域的资源,有效把握卫生行业市场发展机遇,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提升公司的持续竞争力。奇安信网络科技拟签署投资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与海南信合长盈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中电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奇安信网络科技出资1,75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35%。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发生非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已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未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中电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奇安信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企业,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定中电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中电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世锋

  注册资本:10,333.3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6日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C座14层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经济贸易咨询;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电数据服务有限公司36.29%的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29,206.84万元,净资产119,507.43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8,810.45万元,净利润-4,520.68万元。

  公司董事姜军成先生为中电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主任,属于关联董事,因此在本议案董事会表决中回避表决。

  除上述事项外,中电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该交易类型属于对外投资,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电奇安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以工商登记为准

  经营范围:从事健康科技、医疗科技、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健康咨询,医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商务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文具用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交易标的其他主要股东情况

  名称:海南信合长盈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国治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0年5月21日

  住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四楼5001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自然人王治国认缴比例为1%,有限合伙人冯艺蕾认缴比例为59%,有限合伙人陈修杰认缴比例为40%。

  公司与海南信合长盈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

  (1)中电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2)海南信合长盈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奇安信(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 投资金额、支付方式及出资期限

  关联交易标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第一期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在标的公司成立后的30日内,由各股东方按各自认缴出资金额的50%,以货币形式实缴至标的公司账户;后续出资将根据标的公司发展情况,由股东会决议并经超过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后进行。

  3、 董事会成员及决议

  标的公司设董事会,由五(5)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中电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有权提名二(2)名董事;奇安信网络科技有权提名二(2)名董事;海南信合长盈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提名一(1)名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1)人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标的公司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决议应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 高级管理人员

  标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产生。中电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有权推荐1名,奇安信网络科技有权推荐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与解聘。

  5、 违约责任

  若违反投资协议,在不影响标的公司和其他方在本协议、公司章程或适用法律项下的权利的前提下,违反投资协议的一方应负责赔偿标的公司和其他方因该等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害、损失及合理的费用和支出。

  一方未按时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实缴出资义务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按照未履行金额的万分之三按日计收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未履行金额的1%。违约方未履行实缴出资义务超过30日,守约方有权但无义务要求违约方以实质零对价向守约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转让违约方持有的未实缴部分的股权。

  6、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投资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其解释。

  凡因执行投资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争议无法在争议发生后十五(15)天内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至北京仲裁委员会,由该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应在北京市进行,使用之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设立的合资公司以承接卫生与医疗健康领域咨询规划、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建设卫生行业网络安全运营中心、医疗健康大数据平台安全为核心业务。合资公司计划承接各级医疗卫生行业网络安全运营中心,将安全运营服务作为合资公司的优势与根基推进全国医疗卫生网络安全运营中心的建设,同时结合奇安信在网络安全行业成熟的产品与服务能力,为医疗卫生网络安全运营中心提供技术支撑,为所属医院提供全方位的安全保障服务。因此,设立合资公司将有利于拓宽奇安信在医疗卫生领域安全业务的市场,完善产业布局,推动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本次认缴金额及首期实缴金额均相对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六、风险提示

  (一)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

  (二)合资公司成立后,在医疗卫生领域的业务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全资子公司可能无法在预期时间内实现投资目的。

  (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政策的要求,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为标准,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姜军成先生就该事项回避表决,参会的其他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董事姜军成先生在审议该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守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

  3、本次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5 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0-005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日以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洪伟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监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001)。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9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02)。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04)。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5 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