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0-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29日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3日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同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对5名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已实施完毕,公司股本总额由231,021,796股减少至230,939,802股,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内容:
“(6)发行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31,021,796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9,306,538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后,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修订为:
“(6)发行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30,939,802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9,281,940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后,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除此之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结合公司最新情况变化,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0-056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29日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3日15时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隋丹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5名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已实施完毕,公司股本总额由231,021,796股减少至230,939,802股,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内容:
“(6)发行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31,021,796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9,306,538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后,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修订为:
“(6)发行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30,939,802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9,281,940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后,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除此之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结合公司最新情况变化,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之内,审议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0-057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5名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已实施完毕,公司股本总额由231,021,796股减少至230,939,802股;同时结合公司最新情况变化,公司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于2020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0-058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78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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