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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957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与保荐机构提交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与保荐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须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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