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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0-26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发行人”或“公司”)本次配股事项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2月3日和2020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和2019年11月1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集团”)作为国家出资企业出具了《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事项的意见》,同意本次配股。发行人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9年度配股方案之具体配售比例和数量的议案》。

  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63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972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0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942,2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1.6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全体股东配售比例相同,可配售股份总数为310,752,000股。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公司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3、本次配股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配股价格为3.86元/股。配股代码“080088”,配股简称“盐田A1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0日(R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配售。公司控股股东盐田港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其可配售的全部股份。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20年8月19日(R+7日)在《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2020年8月11日(R+1日)至2020年8月18日(R+6日),盐田港股票将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20年8月6日(R-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0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942,2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1.6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全体股东配售比例相同,共计可配售股份数量310,752,000股。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0年1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盐田港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其可配售的全部股份。

  5、预计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20,000.00万元。

  6、配股价格:3.86元/股,配股代码为“080088”,配股简称为“盐田A1配”。

  7、发行对象:指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0日(R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本次配股将采取网上定价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注:以上日期为证券市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20年8月11日(R+1日)起至2020年8月17日(R+5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本次配股简称“盐田A1配”,代码“080088”,配股价3.86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16)。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0年1月修订版)》中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请投资者仔细查看“盐田A1配”可配证券余额。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3、配股缴款地点

  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投资者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8月19日(R+7日)在《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盐田港股票将于2020年8月19日(R+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发行失败,则盐田港股票于2020年8月19日(R+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20年8月19日(R+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20年8月18日(R+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20年8月18日(R+6日),结算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资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2020年8月19日(R+7日),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扣除利息税后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8月7日(R-1日)14:00-16:00就本次发行在全景网(http://www.p5w.net)进行网上路演。

  六、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配股结束后刊登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乔宏伟

  住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17-20层

  电话:0755-25290180

  传真:0755-25290932

  联系人:罗静涛、杨鹏嘉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钦城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电话:0755-83220612

  传真:0755-83228581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特此公告。

  发行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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