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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盾光电”、“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29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66号文予以注册,本次发行采用向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华龙证券”)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297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307.9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89.1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0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95元/股。

  蓝盾光电于2020年8月5日(T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蓝盾光电”A股989.10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并于2020年8月7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2020年8月7日(T+2日)公告的《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0年8月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20年8月7日(T+2日)公告的《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8月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限售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采用摇号限售方式安排一定比例的网下发行证券设置限售期(以下简称“网下限售摇号抽签”),摇号抽取网下配售对象中10%的账户(向上取整计算),中签账户的管理人应当承诺中签账户获配证券锁定。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限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限售账户摇号按照获配对象配号,每个获配对象一个号码,按获配对象申购单提交时间顺序生成,提交时间相同的,按获配对象编号顺序生成。单个投资者管理多个配售对象的,将分别为不同配售对象进行配号。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3,113,484户,有效申购股数为91,586,934,500股,配号总数为183,173,869个,配售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83173869。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果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259.62334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2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648.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648.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179992922%,有效申购倍数为5,555.77401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20年8月6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54号深业中心308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摇号抽签仪式,并将于2020年8月7日(T+2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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