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4日在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桂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并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235,863,951.01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和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特种电线电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办公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范围内决定各项具体出资及借款事宜。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0-002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7月2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4日在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凯敏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5,863,951.01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35,863,951.01元。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本次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其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池州起帆提供借款,有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0-003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5号)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92,15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84,619.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69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8月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8月4日,公司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41,709.60万元,其中特种电线电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入资金为前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前期投入尚未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65,446.41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其中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其中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本次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其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我们认为:起帆电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起帆电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0-004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为235,863,951.01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92,15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84,619.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697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13日及2018年9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同意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截至2020年7月27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金额为235,863,951.0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698号)。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235,863,951.0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698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起帆电缆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鉴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海通证券对起帆电缆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会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35,863,951.01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35,863,951.01元 。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5,863,951.01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35,863,951.01元。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0-005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金融机构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该额度内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理财产品
●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许可[2020]1035号”《关于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92,15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84,619.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697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7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暨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8月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8月4日,公司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41,709.60万元,其中特种电线电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入资金为前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前期投入尚未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65,446.41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实施主体:公司
(三)投资理财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相关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审议程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1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起帆电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0-006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特种电线电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起帆”)组织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无息借款的方式给池州起帆提供资金,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汇入,上述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7月2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池州起帆基本情况
三、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系公司为建设募投项目而实施,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保障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借款完成后,池州起帆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极小,处于可控范围内,借款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后续池州起帆将与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汇入的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池州起帆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起帆”)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特种电线电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池州起帆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并且,由于池州起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不向其收取借款利息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时池州起帆将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池州起帆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池州起帆提供借款,有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此项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起帆电缆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起帆电缆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海通证券对起帆电缆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0-007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6月1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许可[2020]1035号”《关于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发行5,000万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由35,058万元(股)增加至40,058万元(股)。
起帆电缆于2020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因此,本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公告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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