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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0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孙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于2020年7月6日利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购买的6,0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并得到兑付。

  ●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金能化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证或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19-089)。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金能化学于2020年7月6日利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向工商银行购买的6,000万元“工银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 年第3 期”的银行理财产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95)。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并得到兑付,金能化学收回本金6,000万元,收到理财收益119,178.08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余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金能化学使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具体如下:

  

  备注:具体到期日以实际到账日为准。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1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进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秦庆平先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就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作出承诺。

  一、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为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等事项的承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不存在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亦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订)》第二十九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第十七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王咏梅、秦璐关于不存在为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等事项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咏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秦璐女士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不存在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他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亦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订)》第二十九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第十七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秦庆平先生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

  (一)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秦庆平先生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等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此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均为本人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通过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方式出资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任何导致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协议安排;不存在从公司直接或通过公司利益相关方接受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自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得到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秦庆平先生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作出如下承诺:

  “1. 本人、配偶王咏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一致行动人秦璐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20年4月18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王咏梅及秦璐未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王咏梅及秦璐持有的公司股票;

  2. 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王咏梅及秦璐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王咏梅及秦璐持有的公司股票;

  3. 本人、王咏梅及秦璐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指引,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积极配合公司履行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 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约束力,若本人、王咏梅及秦璐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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