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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十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0-09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十一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0年8月4日发行完毕,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证券代码:601066              编号:临2020-093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根据中期票据计划进行首次发行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CSCIF Asia Limited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5.44亿美元;本次担保实施后,本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余额为5.44亿美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CSCIF Asia Limited(以下简称“发行人”)作为发行主体,于2020年7月21日设立有担保的本金总额最高为30亿美元(或以其它货币计算的等值金额)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本次中票计划”,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中票计划发行及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本次票据发行情况

  发行人于2020年8月4日完成本次中票计划项下的首次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票据”),发行金额为5亿美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1.75%。发行人及本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申请批准本次发行票据以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定义见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7章及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发行债务的方式上市及买卖。本次发行票据的上市于2020年8月5日开始生效。

  (二)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作为担保人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作为信托人)签署担保协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票据项下的偿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二)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方案,同意由公司、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及/或第三方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提供必要担保及其他增信安排。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之内。

  (三)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已出具《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意见的复函》(机构部函[2020]1818号),对公司本次担保无异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述

  1、公司名称:CSCIF Asia Limited

  2、注册地: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注册号:1881690)

  3、注册日期:2015年7月7日

  4、实收资本:100美元

  5、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不适用

  6、经营情况:现任唯一董事为薛兰,公司系特殊目的公司(SPV),自成立以来未开展任何业务活动,也未进行任何投资,本次担保发生前处于正常存续状态,无任何正在进行的投资或存续的融资。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中信建投(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的唯一股东,其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被担保人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于2020年8月4日签署的《担保协议》,本公司就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CSCIF Asia Limited发行金额为5亿美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1.75%的中期票据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票据本金、利息及交易文件下的其他付款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月13日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方案,同意由公司、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及/或第三方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提供必要担保及其他增信安排。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之内,符合该议案所述目的和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杠杆率、风险控制指标等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2.88亿元,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466.01亿元(按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计算,下同)的比例为7.06%,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票据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含票据本金、利息等)为5.44亿美元(按2020年7月31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6.9848折算,该项担保金额折人民币37.98亿元)。该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86亿元,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2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7.98亿元,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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