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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32             证券简称:格尔软件             公告编号:2020-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担任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保荐机构应当继续完成,国融证券对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继续负有持续督导义务。2019年12月22日、2020年1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据此,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国融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相关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持续督导期至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中信证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期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中信证券委派苗涛和丁旭东两位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的保荐和持续督工作。(保荐代表人简介见附件。)

  公司对国融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苗涛、丁旭东简历

  苗涛,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上海银行、数字认证等首次公开发行;东方证券、华泰证券、仙琚制药、禾嘉股份非公开发行;先导智能、广汇汽车可转债;杭州解百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通银行、上海银行优先股;欣导投资可交债;张江高科公司债等项目。

  丁旭东,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曾负责和参与的项目有:数字认证、祥和实业、常熟银行、熊猫乳品等首次公开发行;三元股份、王府井、亿利能源、仙琚制药、银河电子、延华智能等非公开发行;王府井、隧道股份、常熟银行、伟明环保等可转债;新黄浦、王府井、禾嘉股份、张江高科公司债;三元股份、北京巴士、杭州解百、华东电脑等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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