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0-049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全球政治经济格局都发生了较大变化。面对上述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经营活动,积极正视、沉着应对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适应市场变化,不断修炼内功,继续深耕通信射频器件业务,抓住了 4G/5G 网络同步建设的机遇,在巩固4G竞争优势的同时,深度挖掘5G带来的发展机会,克服重重困难,保障了客户的交付供应,荣获华为“2020抗疫供应保障奖”,多次获得爱立信、诺基亚等客户的表扬及认可,并且实现了公司稳步发展。
(一)市场方面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面对面的商务交流受到限制,公司积极依托多样化的信息工具与客户保持紧密沟通,消除客户的质疑,积极协调各方资源,满足客户的需求,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及需求变化,并提前进行商务活动的策划,实施应急预案,全面贴近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在主要客户处的业务份额全面提升,同时新项目参与度提升,部分新项目逐步进入主要客户资源池。
(二)技术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承接了多个4G高难度编码项目,并且克服疫情影响,缩短了样品开发及小批量交付周期,同时公司紧跟通信技术发展趋势,加强对技术路线的预研及理解,结合客户技术路线,丰富和完善自身的核心技术及产品体系,如多个5G滤波器编码项目、微波天线转入批量生产,环形器、AFU样品研制已完成,正在进行技术突破的验证。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智能制造逐步落地,发展自动化、高精度制造及智能制造,建立高质量低成本制造能力。
(三)运管管理方面
1、优化管理组织及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对管理组织持续进行优化调整。在新冠肺炎疫情和中美贸易摩擦的双重影响下,公司快速响应,通过组建危机领导小组、增强公司凝聚力、实施管理流程和信息系统优化、快速决策机制等提升管理效率。
2、建立健全绩效管理与员工激励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客户为中心、以结果为导向,建立以经营业绩目标为牵引的各层级绩效管理体系。通过设立组织增幅、效率提升、成本管理为主线的关键指标,实施多种、及时、有效的绩效激励,在抓短期绩效结果的同时,对公司中长期目标的实现给予持续支撑。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工作,此次股权激励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利于调动核心员工积极性。
3、持续强化合规意识,完善内部控制
为适应资本市场的规范运作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组织董事和管理层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活动,提升公司管理人员的决策能力和合规意识。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满足财务报告准确、资产安全、运营合规与高效的内控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统一部署,由审计部牵头,按既定规划对主要业务循环的内控进行了梳理与完善。
4、强化运营分析与成本管控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全面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研究落实政府惠企政策,采取更加稳健、审慎的财务管理手段,保证充足的现金流,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务支撑;定期组织公司经营分析会,深度剖析公司运营中出现的问题,运用“头脑风暴”研究制定具体的改进对策;从设计方案优化、BOM材料、生产工序与工艺等方面全流程降成本,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四)对外投资方面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关联方恒信华业合作成立的基金华业聚焦二号对外投资设立的子基金长沙华业高创及苏州深信华远已完成对锐石创芯(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昇生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仟目激光有限公司等项目的投资。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并依据上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武汉德威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等13家子公司(其中包括2019年新设立的平潭华业聚焦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减少一家子公司即武汉衍煦微电子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该公司的工商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杨红
二二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0-048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5日上午9:30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副董事长吴昊先生、独立董事唐斌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红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给予相应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安排,同意公司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人民币3.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立及贴现、保函等信贷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签署授信协议之日起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相关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决策权限的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主要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满足,公司1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35.28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5.2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夏勇先生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董事回避后,参加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8名,本议案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项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意见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聘请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专业意见,《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聘请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专业意见,《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之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0-055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5日13:30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艳华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0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公司为1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35.28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0-052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5.28万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行权价格为 5.25元/股。
2、本次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将另行披露行权结果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武汉凡谷”)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满足,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公司1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35.28万份,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时,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9年1月30日起至2019年2月12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9年2月1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年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佘文明)在知悉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期间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该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8人调整为87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798.00万份调整为792.00万份;预留权益由112.00万份调整为118.00万份。除上述调整外,其他条款未作任何改动。经董事会审议确定2019年3月1日为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792.00万份,行权价格为6.40元/股,激励对象为87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2019年4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股票期权权益数量为792.00万份,激励对象为87人。
7、2019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之法律意见书》。
8、2019年7月4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的股票期权权益数量为118.00万份,激励对象为11人。
9、2020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期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10、2020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0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18、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
鉴于原激励对象胡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12万份)、罗爱国(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20万份)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两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2万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78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96人,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780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86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98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10人。
公司因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故而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78万份调整为1,053.6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936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17.60万份,行权价格由6.40元/股调整为5.25元/股。
截止2020年6月1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及调整事宜。
上述调整及注销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完成以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达成情况说明
1、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19年7月4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0年7月3日届满,可以进行行权安排。
2、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设定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事宜。
四、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2、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数量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30%。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5.28万份,激励对象共计10名。具体情况如下: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25元/股。
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5、本次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夏勇先生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夏勇先生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内合法行权。
六、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收代缴的方式。
九、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1、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2、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十、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10人,可行权股票期权为35.28万份,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如果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仍然保持不变,但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35.28万股。
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并减少库存股,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与本次实际行权数量对应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不会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十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层面2019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且预留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优良或合格,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可行权条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本次行权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1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35.28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十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0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公司为1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35.28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十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认为:武汉凡谷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已获得股东大会的必要授权,其关于本次行权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行权的行权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尚需依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武汉凡谷和本期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期行权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5、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0-050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0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78.9722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4.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99,988.38元,扣除发行费和承销费人民币4,201,092.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798,895.51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9月8日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9月8日出具“XYZH/2016WHA20314”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生募集资金支出4,508.76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87.24万元,置换出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2,921.52万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2020年半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0元。
2、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剩余闲置募集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300.00 万元(含本数)剩余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020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继续购买情况如下:
(1)2019 年 11 月 26 日,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0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取得理财收益 74.90万 元,本金及收益于 2020年 2 月 24 日均全部到账。
(2)2020年4 月 17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30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截止2020年6月30日,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尚未到期。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8,551.17万元(含尚未到期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8,300.00万元)。其中投资理财收益383.47万元(以前年度实际到账投资理财收益308.57万元;本年度实际到账投资理财收益74.90万元),存款利息收入96.57万元(以前年度实际到账存款利息收入80.52万元;本年度实际到账存款利息收入16.0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鉴于该项目的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投资已经很难取得预期的投资回报,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避免造成投资浪费,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并暂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019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剩余闲置募集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300.00 万元(含本数)剩余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注[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921.52万元,该预先投入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XYZH/2016WHA20333),于2016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于2016年11月30日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0-051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汉凡谷”)于2020年8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已终止实施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8,551.17万元(含利息收入和投资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06号)文核准,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最终向1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8,789,72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99,988.3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直接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4,201,092.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5,798,895.51元。2016年9月8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XYZH/2016WHA20314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中管理。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及投资进度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
2、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4日、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并暂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3、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剩余闲置募集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300.00 万元(含本数)剩余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4、截至2020年6月30日,“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累计投入4,508.7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8,551.17万元(含投资理财收益383.47万元,利息收入96.57万元)。
三、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影响
自2018年5月22日股东大会审议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后,公司一直科学、审慎地寻找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较强盈利能力且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截止目前尚未找到合适的项目;另一方面,根据行业分析预计,2020年是5G大规模商用第一年,为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公司产能,推进智能制造全面落地,2020年公司需进行一定规模的投资。为降低营运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决定拟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账户,并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同时授权经营层或其他指定的代理人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等后续事宜。
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为公司当前发展和未来布局提供助力。公司本次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还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1、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到账,超过一年,符合相关条件。
2、不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无其他募投项目。
3、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批程序,独立董
事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且公司已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必要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必要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0-05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年8月17日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
邮政编码:430200
电话:027-81388855
传真:027-81383847
邮箱:fingu@fingu.com
联系人:彭娜、李珍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八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4”,投票简称为“凡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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