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0-08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201401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后,于7月25日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2020-082号公告)及《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本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又进行了补充和修订,详见公司于8月7日披露的《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及补充法律意见。公司将在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回复材料。
本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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