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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 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0-08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旗滨”)持有公司股份681,172,97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36%,福建旗滨本次解除质押92,555,362股,截至本公告日剩余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

  ●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3,672,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

  2020年8月6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鉴于福建旗滨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于2020年7月3日已全部完成换股,累计换股192,577,021股,该债券已于2020年7月22日提前摘牌。为此,福建旗滨已将“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质押专户”〔以下简称“质押专户”〕中剩余的全部股份92,555,362股,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并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解除质押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年8月,福建旗滨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1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标的股票为福建旗滨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期限为3年期。本次可交换债券于2018年2月28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18年2月28日起至2020年8月18日止。2017年8月22日,福建旗滨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5,132,383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62%)股份划入了“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质押专户”,质押给福建旗滨2017年可交换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用于本次可交换债换股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质押专户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刊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

  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无需用于后续再质押。如控股股东未来进行股份质押,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等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0%,未达到50%。

  3、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质押及冻结或拍卖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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