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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0-075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57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核查及回复,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说明》”)。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说明》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0-074

  债券代码:128053         债券简称:尚荣转债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于2020年6月24日被受理。本次变更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方建新和何萍辉,现拟变更签字会计师为方建新和王丹。

  变更事由:由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签字会计师何萍辉因个人原因拟自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离职,不再负责发行人审计工作,故不再担任发行人签字会计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排指派注册会计师方建新和王丹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签字会计师继续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变更签字人员的承诺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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