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 琪
日前,上交所公布了一份自律监管和市场服务事项清单。值得关注的是,在此份清单中,为了提升规则体系的友好性,上交所以“层次分明、体例清晰、易懂好用”为目标,针对现行规则体系规模庞大、层级丰富的特点,大力“合并同类项”和“删减冗余项”,对业务通知、指南等低位阶规范进行整合归并,对不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的规则予以废止。本次清理集中废止了13件业务规则和33件业务指南,规则体系“瘦身”效果初显。
实际上,上交所为规则体系“减负”,仅仅是资本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新证券法,切实落实“放管服”要求的一个缩影。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强调,落实“放管服”要求取消相关行政许可,包括取消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调整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监管方式,将资格审批改为备案等。
截至目前,新证券法实施已5个月有余,在此阶段中,证监会系统均积极落实“放管服”要求。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而言,“放管服”有利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原行政审核流程,让资本市场要素的配置更加便捷、更加市场化,促进对注册制市场化改革的全面推行、接轨更加通畅。
今年7月底,证监会将涉及上市公司日常监管及并购重组审核的监管问答进行清理、整合,并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重新发布。证监会方面表示,此举全面落实新证券法等上位规定,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监管透明度,明确市场主体预期,释放并购重组市场活力。
此前的7月初,证监会和银保监会联合修订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中也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申请材料并优化审批程序,删除审核环节对申请人筹建情况的现场检查安排,改为“先批后筹”。
证监会7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系统年中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也明确践行“不干预”理念,构建资本市场良好的可预期机制,并强调要减少管制,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此外,《证券日报》记者从广东证监局了解到,新证券法实行以来,该局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进一步明确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备案、报告工作指引及相关审阅工作要求,有效发挥备案审阅工作在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取消或调整后的把关作用。包括及时在局互联网站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发布备案、报告事项清单,方便经营机构开展备案、报告工作;在梳理相关法律依据、总结备案审阅实践做法的基础上,制定证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备案审阅指引等内部规程,规范备案审阅工作流程等。
在交易所方面,今年5月29日,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下称《指引》)。该《指引》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一方面整合纳入原有交易与关联交易等6个信息披露备忘录中行之有效的条款,做好规则“瘦身”;另一方面深化放管结合,放松和取消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管制,激发市场活力,并针对市场关注多、呼声高的事项,进一步明晰监管标准,提升规则适用效能。
“从目前来看,‘放管服’要求落实情况良好,很多行政许可都已取消,极大提升了资本市场效率。”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是践行不干预理念,取消了很多不必要的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制;二是结合企业诉求与融资需要,对再融资和并购重组进行了实质性的松绑;三是优化了服务方式,很多线下报送方式都改成了线上无纸化申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落实“放管服”尤其是放松IPO企业的各种行政许可,放宽了企业上市门槛,让监管责任后置。中国资本市场监管逐渐从IPO上市前监管向上市中监管演变,而监管核心不再是发行价,而是信息披露透明度。在信息披露充分的情况下,让市场的归市场,能够使市场更好发挥资金融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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