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27版)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应实施持续、稳定、积极的股利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为公司建立持续、稳定、积极的分红政策。
(二)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在制订本规划时,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未来三年具体的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且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发生时,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随董事会决议一并公开披露。
2、分红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分红预案的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人可以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五)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可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独立董事对分红预案有异议的,可以在独立董事意见披露时公开向中小股东征集网络投票委托。
3、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十一、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除上述重大事项提示外,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五章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风险因素”,特别关注风险因素。
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1-6月的审阅报告,公司2020年1-6月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的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在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除新冠状病毒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短期影响外,公司在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不存在重大变化,公司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由于新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2020年一季度公司的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但是,二季度的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2020年1-6月,由于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因而毛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但是,2020年1-6月,应收款项的回款情况较好,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增值税的退税金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受上述因素影响,2020年1-6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87%,最近一期的经营业绩不存在较上年同期下滑的情况。
2020年1-6月,公司经审阅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现金流状况的主要财务数据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一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2020年1-9月,公司预计的营业收入为309,961.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00%;公司预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76.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14%;公司预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61.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10%。2020年1-9月,公司预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小,公司生产经营保持稳定。上述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系公司预计的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
第二章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ONGQING SHUNBO ALUMINUM CO.,LTD.
法定代表人:王真见
注册资本:38,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3月21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13年6月4日
公司住所:重庆市合川区草街拓展园区
联系电话:023-4246 0123
传真号码:023-4246 0123
邮政编码:402760
公司网址:www.soonbest.com
电子邮箱:ir@soonbest.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发行人系由顺博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3日,顺博有限股东会决议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12年12月31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渝审[2013]649号《审计报告》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账面值429,072,939.60元为基础,其中222,000,000.00元作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超过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2013年5月2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验[2013]8-13号《验资报告》,对此次整体变更全体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2013年5月23日,顺博合金(筹)已收到全体出资者以重庆顺博铝合金有限公司净资产缴纳的实收资本222,000,000.00元。
2013年6月4日,公司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核准登记,取得注册号为50022700001679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22,000.00万元。
发行人完整承继了顺博有限的全部资产和业务。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资产为承继顺博有限的全部资产,包括专用设备、辅助设备、商标、专利、专有技术、房屋建筑物以及土地使用权等其他相关的经营性资产。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本次发行方案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本次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数量不超过5,300万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定的发行规模为准),不低于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0%;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定价通过向发行对象进行询价,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或届时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方式。
2、股东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章 重大事项提示”之“二、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二)股东情况
1、发起人
发行人系由顺博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设立时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4、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外资股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外资股股东。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各关联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再生铝合金锭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利用各种废铝材料,通过分选、熔炼、浇铸等生产工序,生产各种牌号的铝合金锭,用于各类压铸铝合金产品和铸造铝合金产品的生产,从而实现铝资源的循环利用。
(二)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各种牌号的铝合金锭,主要用于生产汽车、摩托车、机械设备、通信设备、电子电器、五金灯具等行业中的铝合金铸造件和压铸件。公司生产的铝合金锭的牌号种类较多,主要牌号为ADC12、A380、AC4B等,其中ADC12是再生铝合金中应用最广泛、最具代表性的牌号。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产品销售方式和信用政策
公司产品销售以直销为主,以经销为辅。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一般不超过60天,其中也存在现款现货的情况。公司会根据客户的经营规模、信用记录、市场口碑、合作期限、采购规模以及产品市场供需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给予一个信用期范围,在此范围内,将执行的具体信用政策与销售价格挂钩。公司在日常销售活动中根据产品的生产成本、市场价格等因素制定产品的基准报价,若客户执行较短的信用期,公司将根据基准报价下调产品销售价格;若客户执行较长的信用期,公司将视信用期长短情况,根据基准报价上调产品价格。
(四)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的铝合金锭的主要金属成分为铝、硅、铜,因而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废铝、A00铝锭、铝水、硅、废铜。
公司采购的铝材料主要是废铝,除此之外,采购的铝材料还有A00铝锭和铝水。A00铝锭即原铝,如果废铝材料中铁、锌等金属成分的含量高于产品订单的要求,就可能需要添加A00铝锭进行稀释,从而降低铁、锌等金属成分的单位含量,以满足客户订单对合金成分及比例的要求。铝水采购是用于重庆涪陵生产基地生产铝合金锭,涪陵基地的主要铝材料是铝水而不是废铝,由于仅有3万吨铝合金锭的年生产能力,产量较小,因而公司的铝水采购规模相对较小。
报告期内,废铝、A00铝锭、铝水、硅、废铜的采购金额及其在主要原材料采购总额中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2019年4月之后,重庆涪陵生产基地已经停产,相应地停止了铝水采购,而且2019年1-4月涪陵基地的产量较去年同期也有所减少,因此2019年铝水采购金额在主要原材料采购总额中的比例较上年大幅降低。
(五)行业竞争状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在市场竞争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推动下,再生铝行业的竞争格局的总体发展趋势为小规模再生铝企业的数量逐步减少、规模化再生铝企业的产能逐步扩大。
2013年7月,工信部发布《铝行业规范条件》,规定新建再生铝项目的规模应在年产10万吨以上,现有再生铝企业的生产规模不小于年产5万吨,并对再生铝企业的生产装备、环保措施、能耗和资源消耗等方面做出规定。截至2016年,工信部公布了三批符合《铝行业规范条件》的再生铝企业,共计29家,总产能达到362.5万吨,行业单厂最大产能为年产38万吨,产能达到年产10万吨的企业约30家,产能超过年产30万吨的近10家。
但是,再生铝行业的生产经营仍具有一定程度的分散性,例如,公司为再生铝行业内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的产量在行业内的排名为第4位,而市场份额分别为4.42%、4.69%、4.72%。一般而言,在行业集中度不够高的发展阶段,也是行业竞争较为充分的阶段。再生铝行业目前处于市场竞争较为充分、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发展阶段。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42,727.89万元,固定资产综合成新率为71.91%,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房屋建筑物
(1)有产权证的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产权证的房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下转C2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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