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先惠技术 股票代码:688155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惠技术”、“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除特别说明外,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无限售流通股为17,199,43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74%,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本次发行价格38.7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47.74倍,高于2020年7月27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44.29倍,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融资融券风险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报告期(指2017年、2018年、2019年,下同)内,公司认为可能对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风险、经营风险、内控风险、财务风险等,在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并披露。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并特别关注下列风险:
(一)汽车行业波动风险
现阶段,受制于现有的生产规模、技术人员和资金等条件,公司将主要资源集中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动力总成、燃油汽车底盘系统、变速器等汽车制造的细分领域。汽车产业属于周期性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息息相关,受宏观经济环境的波动。经过多年快速发展,行业整体增速趋缓,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也逐步退坡,根据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我国汽车产销量2019年整体出现了下滑,产销分别完成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同比分别下降7.5%和8.2%,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4.2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3%和4.0%。短期内,汽车产销量下滑将对汽车领域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整体市场需求带来消极影响。发行人在手订单可能会存在因客户车型量产期推迟,影响订单实施进度。长期来看,如果汽车行业产销量持续下降,汽车厂商对固定资产新增投入减少,会对汽车领域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整体市场需求带来不利影响。如未来汽车行业整体产销量持续下跌,则发行人目前主要客户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将会下降,对发行人业绩增长产生压力。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几年来,意大利柯马、德国库卡、ABB、蒂森克虏伯等国际知名智能制造装备企业纷纷加大在中国的投资力度,扩充在华的生产基地,国内一些上市公司也加大在智能制造装备产业的投入。国内外厂商的进入,使国内智能制造装备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同时,公司已初步进入欧洲市场,在境外市场面对具有本土优势的国际知名智能制造装备企业的直接竞争。
目前,公司在技术水平、项目经验、品牌知名度、资金及技术人员储备方面均与国际知名企业存在一定差距,如果未来公司不能迅速提高经营规模,增强资本实力,扩大市场份额,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三)客户集中的风险
受下游中高端汽车市场寡头垄断格局影响,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一般根据自身渠道资源,与大中型汽车集团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客户较为集中。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包含上汽集团系与上汽大众系,而公司股东扬州尚颀的有限合伙人之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合并口径)的销售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5.85%、80.59%和92.87%,其中向上汽集团系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11.85%、13.66%和12.31%,上汽大众系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32.66%、15.18%和65.86%,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及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依赖主要客户,如果未来主要客户采购量减少或不再采购,将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重大项目波动风险
为高效利用公司资源,提升品牌价值和经济效益,公司以承接客户影响力高,产品技术含量高,合同金额高的重大项目作为经营战略。在此战略影响下,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智能自动化装备生产线线体销量分别为9台套、11台套和4台套,平均单价分别为1,639.31万元/台套、1,380.50万元/台套和6,824.24万元/台套;燃油汽车智能自动化装备生产线线体销量分别为14台套、14台套和8台套,平均单价分别为735.51万元/台套、595.44万元/台套和385.97万元/台套。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及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重大项目的数量及单价存在一定波动性,个别项目对公司毛利率水平影响较大,可能会对公司未来业绩稳定性造成一定影响。
(五)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211.58万元、21,866.66万元和17,809.9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80%、53.17%和28.99%,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48%、67.23%和48.80%。应收账款较高主要系发行人销售回款模式、报告期内经营规模快速增长及下游汽车行业景气度下降影响所致,如果发行人不能有效管理应收账款,可能面临一定的营运资金紧张以及坏账损失风险。
(六)逾期付款及回款风险
经过多年快速发展,我国汽车行业整体增速趋缓,2018年产销量首次出现下滑,2019年产销量较2018年分别下降7.5%和8.2%。汽车产销量下滑将对汽车领域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整体市场需求带来消极影响。在汽车市场需求无明显增长的背景下,客户可能推迟车型量产期,影响订单实施进度。
报告期内,存在客户回款滞后于合同约定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370.78万元、6,040.34万元、5,122.59万元,占比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0.70%、25.31%、25.15%。因此,发行人存在下游客户逾期付款及回款的风险。
(七)对上汽大众系销售金额下降风险
2019年,发行人收入金额主要来源于对客户上汽大众系的销售收入。2019年,发行人对上汽大众系收入较上年增长19,099.00万元,达24,036.68万元,收入占比增长50.68个百分点,达65.86%。发行人对上汽大众系销售收入增长,是发行人当年销售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上汽大众系业务在2019年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当年电池装配线及电池测试线两个项目金额较高所致。随着两项目完成并确认收入,发行人目前在手订单中来自上汽大众系的订单金额为7,127.71万元,占在手订单总金额的比例为15.20%,较2019年存在较大幅度下降。发行人2020年对上汽大众系销售金额存在大幅下降的风险。
(八)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由于下游客户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资金预算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产品交付及安装调试确认的时间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一般发生在下半年,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存在全年分布不均匀、销售收入确认一般集中在下半年的情况。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来源于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合计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08%、83.35%和75.13%。因此,发行人存在一定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九)市场开拓风险
发行人目前专注于汽车行业动力总成领域(底盘、变速箱)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相关智能自动化装备的生产销售,产品结构和应用领域较为单一,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发行人需要不断开拓市场以保证经营业绩稳定、持续增长。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开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面临市场开拓失败或不及预期的风险,进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新冠疫情”引发的风险
2020年初以来,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爆发。为配合疫情防控,在短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受到负面影响,主要包括产业链各个环节开工推迟、交通受限导致原材料采购运输和项目交付延期、生产基地员工无法及时返岗等方面。如果新冠疫情出现反复或者管控长期持续,由于公司智能制造装备通常需要在客户现场提供服务,新冠疫情下人员聚集和流动受限,项目安装、调试、陪产等较难顺利推进,不利于完成现场工作,进而可能影响项目进度,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选址武汉,受当地疫情管控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工程无法正常施工,在建工程的施工周期存在延长风险。
(十一)经营场所租赁风险
发行人作为办公用房及装配车间租赁使用的上海市松江区光华路518号厂房(以下简称“涉诉厂房”),其产权人为上海裕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涉及债务纠纷诉讼,该涉诉厂房已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4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发行人在上述期限内参与了此次竞拍,最终该涉诉厂房由上海闲沁企业管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买受人”)竞拍成功。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法院尚未就涉诉厂房成交事项作出最终裁定,发行人暂无法与买受人取得联系。
根据发行人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承诺,若发行人无法与买受人就厂房租赁达成新的协议,则自拍卖成交之日起12个月之内自愿搬离该厂房。发行人存在因上述事项导致办公场所及装配车间搬迁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0年7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363号):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45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A股股本为7,563.003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1,719.9439万股股票将于2020年8月11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先惠技术”,证券代码为“688155”。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2、上市时间:2020年8月11日
3、股票简称:先惠技术;扩位简称:先惠技术
4、股票代码:688155
5、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75,630,036股
6、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8,910,000股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7,199,439股
8、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58,430,597股
9、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945,500股
10、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有股份合计5,672.0036万股,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延庆、王颖琳及其一致行动人晶流投资、晶徽投资合计持有4,259.8234万股,锁定期为36个月;昆仲元昕持有122.4365万股,锁定期为36个月(其中60.7714万股锁定期自2019年6月20日起算);昆仲元熠持有40.8123万股,锁定期为36个月(其中20.2572万股锁定期自2019年6月20日起算)。
11、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的相关内容。
12、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94.55万股,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参与网下配售摇号的共有3,277个账户,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328个。根据摇号结果,所有中签的账户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该部分中签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765,061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10%,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26%。
13、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4、上市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选取的上市标准
发行人本次发行选取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发行人本次发行后市值约为29.32亿元,满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规定。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0)第0814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18年及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2,075.64万元和6,142.13万元,满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规定。
综上,发行人本次发行满足发行人所选取的相关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潘延庆、王颖琳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潘延庆直接持有公司1,937.4117万股,占公司34.16%的股权;王颖琳直接持有公司1,937.4117万股,占公司34.16%的股权。同时,潘延庆、王颖琳通过晶流投资、晶徽投资控制公司6.79%的股权。潘延庆、王颖琳共同控制公司75.10%的股权。
潘延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9月生,身份证号码为31022219700915****,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至1996年,任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规划工程师;1996年至1998年,任德国美最时洋行上海代表处工程部项目经理;1998年至2005年,任博世力士乐(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拧紧技术事业部项目经理及部门经理;2005年至2015年,任上海宝宜威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9年6月,任上海宝宜威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上海宝宜威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月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首席技术官。
王颖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4月生,身份证号码为43030419730417****,本科学历。1996年至1999年,任上海伦福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至2006年,任上海先汇装配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10年6月至2016年1月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本次发行后,潘延庆、王颖琳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公司56.32%的表决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任职情况
1、董事
2、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4、核心技术人员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此外,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 司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计划。为增强员工积极性,优化员工收入分配,分享公司成长利益,发行人于2015年通过晶徽投资和精绘投资实行了员工持股。
相关人员构成和限售安排情况如下:
1、通过晶徽投资持股
(1)基本情况
(2)人员构成
(3)限售安排
晶徽投资已出具股份锁定的承诺,主要具体内容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通过精绘投资持股
(1)基本情况
(2)人员构成
注:徐钧文与张佳安非公司员工,与公司实控人王颖琳系朋友关系,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参与投资。
(3)限售安排
精绘投资已出具锁定期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672.0036万股,本次公开发行1,891.00万股股票,且不低于发行后公司股份总额的25%,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本次发行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五、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的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表:
六、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仅向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的全资另类投资子公司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战略配售。具体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1,891.00万股。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38.77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股。
四、发行市盈率
1、35.80 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0.57 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7.74 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0.77 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2.81倍(按本次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81元/股(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13.82元/股(按照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3,314.07万元。
2020年8月6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0)第647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0年8月5日,公司共募集货币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314.07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上市相关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054.29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59.78万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891.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62,368.78万元。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9,054.29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十、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64,259.78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没有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19,223户。
十二、发行方式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数945,5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22,099,378,000股,对应的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4,100.83倍。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7,185,500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3251449%,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7,179,817股,放弃认购数量5,683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779,000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10,779,000股,放弃认购数量0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5,683股。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已披露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上述数据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会师报字(2020)第0814号《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内容。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0)第2764号《审阅报告》。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情况、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与经营业绩较为稳定,总体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异常变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安排
(一)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跟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无重大差异,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为例,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甲方(股份公司):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
丙方(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及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专户具体信息如下: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南西支行
账户名称: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21911706410304
银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338号1楼
截至2020年8月3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 年 / 月 / 日,期限 / 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用途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下转C3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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