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0-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授信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因原有授信额度到期,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战略的实施,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拟申请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6.28亿元的综合授信。
2020年8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以上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具体授信额度、授信银行、授信主体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依据各公司的需求进行调整,并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银行及对应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以公司及下属公司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在办理上述银行及下属公司授信协议项下相关业务时,本决议均为有效,不再另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其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6.2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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