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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上接C99版)

  (上接C99版)

  (三)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7,280,632.66元、6,785,531.82元及4,123,355.84元,非经常性损益变动主要为政府补助逐年增加。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主要系压力机、焊接机器人、钻床等固定资产处置损益,其他营业外收入主要系质量索赔,其他营业外支出主要系捐款,各项均符合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要求。

  (四)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期末净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本期计提的折旧费用+本期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五)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及结果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2、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公司系一家以汽车座椅零部件为主导产品的现代汽车零部件工业企业,客户均是长期合作的大型零部件企业,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项目金额较高,从而形成了以流动资产为主的资产结构。

  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8.39%、60.71%和64.8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高,资产流动性较好。

  2018年末,总资产规模有所下降,相比2017年末下降了12,656.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545.81万元,主因是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货币资金的余额变动,当期公司应收款项回款情况较好,且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后,主动归还了部分应付账款、部分银行贷款及支付了股利,因此货币资金及应收款项余额从2017年末的48,227.95万元下降到了2018年末的39,171.97万元,下降了9,055.98万元。

  201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上升了6,614.97万元,主要是非流动资产上升了4,642.37万元,其中在建工程余额相比2018年末增加了4,328.31万元。

  2、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从结构上看,公司的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报告期内,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98.29%、98.43%和99.54%,与公司以流动资产为主的资产结构相匹配。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盈利指标整体趋势良好。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1,380.94万元、83,406.35万元和84,663.54万元,2019年度、2018年度分别较上一年度下降2.43%、下降1.48%。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基本保持稳定,近年来受汽车行业整体环境影响销售收入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8,838.42万元、8,046.61万元和5,941.06万元,保持增长。近年来,受制于汽车行业整体景气程度下降,公司出于效益考虑大力推行了多项降本增效措施,另一方面随着上市进程的不断推进,公司内控制度也进一步完善,降本增效效果显著,2019年度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下降5.65%,在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的情况下,净利润仍保持了与往年基本持平的增长率。总体来说,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稳步扩大,盈利能力稳中有升。

  4、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5、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1)购建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获得土地使用权、购置机器设备等活动。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8,661.86万元、5,036.27万元和4,793.52万元。

  (2)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2017年2月21日,发行人与燕鞠工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发行人以1,500万元的价格受让燕鞠工贸持有的东风沿浦49%股权。2017年4月19日,东风(十堰)汽车标准件有限公司更名为东风沿浦(十堰)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完成对东风沿浦的收购。

  上述资产收购行为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资本性支出均围绕主营业务,不存在跨行业投资情况。

  6、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关投资外,未来暂无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经公司2017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主要投资于“武汉浦江沿浦汽车零件有限公司高级汽车座椅骨架产业化项目二期”、“上海沿浦汽车座椅骨架及安全系统核心零部件技改项目”、、“黄山沿浦汽车核心零部件及座椅骨架产业化扩建项目”、“黄山沿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测算,以及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7、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的股利分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本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本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8、最近三年的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拟以当时总股本5,63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391.40万元。

  9、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于年度报告或半年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当年的利润实现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以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制订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会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利润分配政策

  ①基本原则

  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健全现金分红制度。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②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主要以现金分红为主,但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③现金及股票分红的条件

  如公司满足下述条件,则实施现金分红:

  A.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B.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公司未满足上述条件,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更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采取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审议程序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现金分红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案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案不得违反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过程中,需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分别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同意,并由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10、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11、未来三年分红回报具体计划(2020-2022年)

  发行人未来三年分红回报具体规划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七)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

  1、黄山沿浦

  2、武汉沿浦

  3、昆山沿浦

  4、柳州沿浦

  5、郑州沿浦

  6、常熟沿浦

  7、武汉闵浦(已于2016年11月注销,并与武汉沿浦吸收合并)

  8、沿浦乒乓球

  9、大连分公司

  10、襄阳分公司

  11、郑州分公司

  (八)参股公司情况

  1、东风沿浦

  东风沿浦的前身为东风(十堰)汽车标准件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15日由东风实业与东风(十堰)汽车钢板弹簧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东风标准件经过股权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后,截至2017年1月,东风标准件的注册资本为3,061万元,其中:东风实业持股51%、燕鞠工贸持股49%。2017年2月21日,发行人与燕鞠工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燕鞠工贸将持有东风标准件49%的股权以1,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发行人。上述股权转让经东风标准件股东会同意,并经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经核查,发行人已向燕鞠工贸支付了股权受转让价款。

  东风沿浦目前的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有49%的股权、东风实业持有51%的股权。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汽车标准件、汽车弹簧、锻压件的生产与销售。

  2、黄山沿浦弘圣

  黄山沿浦弘圣成立于2019年10月18日,系由发行人子公司黄山沿浦与沈健等具有汽车相关领域从业经验或拥有相关客户资源的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拟从事汽车内外饰、天窗部分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黄山沿浦系其第一大股东,持有其27%股权。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经公司2017年10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2020年疫情发生后,为了共同抵御疫情,也为了武汉沿浦业务的更好发展。根据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为:(1)投资用于“武汉沿浦高级汽车座椅骨架产业化项目二期建设项目”,项目投资金额17,600万元;(2)投资用于“黄山沿浦汽车核心零部件及座椅骨架产业化扩建项目”,项目投资金额15,520万元;(3)投资用于“上海沿浦汽车座椅骨架及安全系统核心零部件技改项目”,项目投资金额12,747万元(4)投资用于“黄山沿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投资金额5,000万元(5)投资6,500.03万元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不少于70%的资金将以增资等形式用于补充武汉沿浦及襄阳分公司的流动资金,以保证武汉沿浦及襄阳分公司的正常经营、募投项目的配套、用工稳定及供应链安全。发行人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优先顺序进行调整,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对应的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元:万元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根据实际数额予以置换。如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净额少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公司将通过留存收益、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自筹解决。

  第五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

  (一)汽车行业周期性风险

  汽车行业与宏观经济周期的波动有较强的相关性,属于强周期性行业。当宏观经济处于繁荣状态,汽车行业发展迅速上升,市场需求增大,整车消费市场活跃;而当宏观经济处于紧缩状态,汽车行业发展也将随之放缓,需求降低,消费相对减少。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座椅零部件的生产制造,客户基本为国际知名汽车整车生产厂商和汽车座椅总成商,因此公司的业务也间接受到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影响。当宏观经济下行为汽车行业带来不利影响时,公司客户存在收缩生产规模、减少订单量的可能,从而为公司带来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导致的不确定性。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汽车座椅零部件制造行业竞争激烈,行业内不仅存在如佛吉亚、麦格纳、李尔、泰极爱思等国际顶尖的龙头企业,和如岱美股份、继峰股份、光启技术等国内一流的上市公司,同时还有大量新企业不断进入行业参与竞争。尽管公司作为专业从事汽车座椅骨架总成及核心金属零部件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以及客户资源,且公司将有效利用募集资金投入技改项目和黄山研发中心建设,增强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大幅提升公司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响应速度,使得公司能够在这一充分竞争行业中保持核心竞争力,但面对多变的市场环境、多样化的客户需求和不断加剧的竞争态势,公司仍存在销售额下降、利润下滑、客户流失的潜在风险。

  (三)汽车产业增长放缓的风险

  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发展一直受到极高的重视。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包括《中国制造2025》、《“十三五”汽车工业发展规划意见》、《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多项指导性政策文件特别指出了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致力于支持优势特色零部件企业做大做强,重点发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高端汽车零部件,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在现有指导性政策文件的支持下,汽车产业保持了较高的增长水平,但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大幅上升,城市拥堵、环境污染问题随之加剧,市场饱和程度越来越高,以及未来可能出台相关政策导致汽车产业增速下降。

  中国汽车市场在经历了20多年的高增长后,2018年起开始进入微增长时代,进入了调整期,预计这个调整期将持续3-5年左右。在这一调整期内,国内汽车企业的竞争压力将进一步增大,汽车产业重组步伐也将进一步加快。近两年中国车市趋冷势必会加快暴露出车市的各种问题,也会成为汽车行业转型升级的强大动力。2018年和2019年很多汽车品牌逆势增长,充分说明消费者购车时已经越来越理性,不但注重车辆的技术和品质,更注重后续的服务,车市“二八效应”开始显现,优胜劣汰。经历过这个艰难阶段过后,中国汽车行业将会更快更健康的发展。

  二、经营风险

  (一)直接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2019年、2018年、2017年,公司向前五大系客户(按系分类)的销售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03%、83.17%、88.39%,存在直接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目前,汽车工业已经形成了层级化的专业分工,构建了以整车厂为核心、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为支撑、二级零部件供应商为基础的金字塔结构。由于整车企业和一、二级零部件供应商的合作通常相对固定,汽车座椅制造行业与汽车整车制造行业关系密切,因此汽车座椅制造行业的特性决定了客户集中度较高是一个普遍现象。

  公司与现有客户合作关系稳固,客户出现转移订单的可能性不大。公司产品供货的车型覆盖了大量整车品牌,且公司在巩固与现有客户互利合作关系的同时致力于不断拓展新的战略合作,开发多元化客户群,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但仍存在客户出现经营问题而导致订单量下降或无法继续合作的可能。

  (二)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根据行业发展规律,新车型从上市到市场成熟的周期中整车价格会不断下降。因此汽车整车厂商对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存在年降要求,在不考虑原材料成本上涨的情况下,往往要求供应商对产品价格每年下调3%-4%。公司已经具备整套座椅骨架、核心金属零部件和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能力,是国内极少数掌握高强钢零部件生产及配套模具设计加工能力的企业,公司目前实行差异化竞争战略,发挥自身技术优势,优化生产流程,保持产品价格稳定,以维持利润水平。但公司仍存在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原材料主要为冲压件、钢板、管件、标准件、调节器及核心件、弹簧钢丝六大类原材料,原材料采购服务主要为电泳。材料分类与公司的产品分类及生产加工工艺密切相关。由于公司的主营产品分为座椅骨架总成、冲压件及注塑件,所以在原材料采购金额中占比较大的为钢板、冲压件,上述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显著受到钢材价格指数变动的影响。报告期内,钢材价格指数有所上升,2019年虽略有降低,较2017年之前依然保持高位。若原材料市场价格发生大幅波动,且发行人不能通过合理安排采购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并及时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将对发行人的成本控制和利润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四)产品质量责任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于2014年颁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汽车制造商应承担其生产的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义务。因此,整车制造商对为其配套的零部件企业的质量有极高的要求,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零部件,将追溯至零部件供应商索取赔偿。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内部检测制度,有效把控产品质量。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的产品未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但未来公司仍存在因产品质量瑕疵导致的赔偿风险。

  (五)研发能力不足的风险

  内资汽车零部件制造厂商产品同质化严重,技术创新相对不足,产品主要定位于中低端市场,技术与设计水平与外资同类企业相比,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公司一贯重视对于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并将建设黄山研发中心列入了中长期发展规划。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56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建立了一支专业的研发团队。但公司仍存在专业技术人才出现流失或硬件条件的无法满足研发需求的风险。

  (六)租赁房屋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中共有郑州沿浦、常熟沿浦、襄阳分公司和大连分公司4家公司生产经营所用房屋系通过租赁方式取得,面积共计31,057.44平方米,用于工厂生产及仓储。其中郑州沿浦租赁4,760平方米的厂房,其出租方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证书,故郑州沿浦的租赁房屋具有搬迁、拆迁的风险,上述风险可能将导致郑州沿浦停工,从而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疫情影响风险

  重大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将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或者使公司财产造成损失,或导致股票价格波动。2020年初,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月27日发布了《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1月28日发布了《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公司采取了相关措施积极应对,尽量减少因上述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截止2020年3月14日公司已全面复工,产能逐步恢复,但由于目前疫情的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不明朗,疫情如进一步持续,可能会对汽车消费需求、公司生产计划等方面产生影响,进而对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出现坏账的风险

  2019年末、2018年末及2017年末,公司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7,953.42万元、26,227.14万元及40,910.84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4.35%、31.45%及48.32%,其中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总余额比例为93.24%、98.98%及99.76%。在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普遍较短,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较为稳固,且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具有雄厚实力积累、较高业内地位及较强支付能力的优秀汽车座椅总成商,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公司也实行了严格的信用管理政策,有效把控应收账款具体回收情况。但由于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多,倘若客户经营出现不利变化,仍有可能出现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

  (二)存货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为14.25%、17.14%、17.41%,存货周转率为6.82次/年、6.39次/年、6.14次/年,本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但周转率相对较高,反映出公司存货管理较为成熟。由于公司存货数量较多,如果未来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不能及时进行生产计划调整、合理库存控制并及时消化库存,则可能产生存货跌价或滞压情况,存货变现能力将下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无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七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三)律师事务所

  (四)会计师事务所

  (五)资产评估复核机构

  (六)股票登记机构

  (七)收款银行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

  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与本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预计时间表

  第八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也可至本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查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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