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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上接C107版)

  (上接C107版)

  2、上市时间:2020年8月12日

  3、股票简称:宏柏新材

  4、股票代码:605366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33,200.00万股

  6、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8,300.00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8、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及网下资金申购发行的8,300.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自2020年8月12日起上市交易。

  9、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0、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未发行债券,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宏柏化学及宏柏亚洲,本次发行前合计持有公司56.13%股份。

  宏柏化学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宏柏新材30.37%的股份。宏柏化学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宏柏控股持有宏柏化学100%股权。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分别持有宏柏控股45.93%、31.63%、22.44%的股权。宏柏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宏柏亚洲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其持有宏柏新材25.76%的股份。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分别持有宏柏亚洲33.33%、33.33%、33.33%的股权,宏柏亚洲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三名自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三、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二)本次发行后,前十大A股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登记信息,本次公开发行后,发行人上市前的股东人数为82,150户,其中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8,300.00万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9.98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830.00万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7,470.00万股。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82,834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5376号《验资报告》。

  六、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7,803.42万元(不含税)。根据中汇会验【2020】5376号《验资报告》,发行费用包括: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每股发行费用:0.94元(按本次发行费用总额除以发行股数计算)。

  七、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75,030.58万元。

  八、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4.70元(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与股本总数之比计算;股本总额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净资产按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和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九、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0.44元(按本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本次发行市盈率:22.78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0]013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进行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已在本上市公告书中披露,公司上市后半年度财务报表不再单独披露。本公司2020年1-6月财务数据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但未经审阅,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简要资产负债表(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二、简要利润表(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三、简要现金流量表(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四、主要财务指标

  五、2020年1-6月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两个指标的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为两期数的差值,未经年化处理。

  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43,298.0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7.2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25.2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3.7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015.7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6.62%。公司2020年1-6月经营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系:2019年下半年公司产品市场价格呈下降趋势至2020年初趋稳,2020年1-6月公司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所致。

  2020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568.79万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4.98%,主要系因2020 年1-6月公司销售收入下降,相应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下降所致。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总体良好,经营模式、采购模式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发生导致公司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本公司将在上市后两周内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该协议签订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履行公告义务。本次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出具承诺: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前,未获得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书面同意,其将不接受宏柏新材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资金的申请。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未订立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基本情况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发行人申请其A股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A股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上市保荐人同意推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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