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0-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21日、2020年8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近日,公司取得了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的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774262258E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
法定代表人:刘景萍
注册资本:40,0108,752元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2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一照多址”经营场所备案:海口市南海大道 168 号海口保税区 6 号厂房)(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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