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何仕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审议,依法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69号《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240.56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形;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增加公司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使用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7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7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傅磊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69号《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240.56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形;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增加公司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使用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8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240.56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淳中科技”)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240.56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4号),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公开发行3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0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978.21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21.7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7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4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为把握市场机遇,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之后进行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22,405,631.18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事项出具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69号)。
四、 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程序
2020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40.5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69号),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240.56万元。
2、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作出的有关募投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240.56万元。
3、会计师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69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淳中科技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69号),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淳中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9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4号)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公开发行3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0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978.21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21.7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7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4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经公司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40.56万元置换预先投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将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可以购买投资风险低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低风险保本的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和证券投资为目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低风险保本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管理层应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管理层将跟踪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三)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八、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0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淳中科技”)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4号),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公开发行3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0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978.21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21.7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7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4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经公司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40.56万元置换预先投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经2020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进度、项目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
2、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所作的相关承诺
1、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并对外披露相关法定信息。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一)经核查,淳中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
(二)淳中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淳中科技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相关法定信息。
(四)淳中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淳中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淳中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淳中科技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淳中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同意淳中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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