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0-45
证券代码:155058 证券简称:18京能01
证券代码:155452 证券简称:19京电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88元/股。
一、 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概述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0年3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18 号)。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价格上限拟不超过4元/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预计为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位:2019年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由于2020年4月10日起,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具体 2019年度利润分配金额的计算将以可参与分配股份总数为准(即以公司总股本6,746,734,45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数为准)。
公司于2020年8月1日披露了《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下简称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43 号),公司拟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6,746,734,45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31,153,330股,即以6,715,581,12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805,869,735.24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根据《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6日,现金红利发放日、除权(息)日为2020年8月7日。截至目前,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
三、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的调整
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自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除权(息)日2020年8月7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88元/股,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6,715,581,127×0.12)÷6,746,734,457≈0.1194元/股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股,故公司流通股份不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因此,调整后每股回购价格上限=[(4-0.1194)+0] ÷(1+0)≈3.88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 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预计为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后,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3亿元,回购价格上限3.8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将调整为约77,319,587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1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8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7,319,587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公司总股本6,746,734,457股)比例约为1.15%,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8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1,546,391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公司总股本6,746,734,457股)比例约为0.76%,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六、 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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