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86 公司简称:广大特材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既定战略目标,稳步推进“十四五”规划,重点布局大型海上风电零部件铸件产品的生产和精加工,从材料端延伸到产品。一季度因受疫情蔓延及出口环境恶化,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经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公司自3月底开始全面复工复产,实现了产品的正常生产、交付,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2020年半年度,受益于海上风电“抢装潮”及“新基建”投入加大,公司新能源风电及轨道交通领域订单饱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合计约122,966.9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628.8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69%,主要系2020年一季度因疫情导致复工复产推迟及出口环境恶化影响,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6,970.69万元,其中主要为外销收入大幅下滑;2020年二季度全面复工复产后,第二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7,318.12万元。实现净利润8,917.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74%,主要系公司2020年度根据市场情形适时调整产品结构,高毛利率的精密机械部件收入占比增加;另,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结构进一步优化,成本管控较好,净利润率提升。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4.67%,较上年同期增长4.78%,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增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工作开展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即公司2021-2025年中期发展目标。发展规划中首次明确将公司定位为“行业领先的高端装备先进基础材料制造商以及高温合金、超强钢、超纯不锈钢基础材料研发和应用的第一梯队成员”。同时,除现有常规板块业务外,将铸铁板块、铸钢板块、高温合金板块和军工板块列为公司未来五年重点发展方向,并制定各板块五年经营目标。
2、报告期内,公司加速技改项目一期建设进度并于2020年5月实现试生产,保障了大兆瓦(5MW、6MW、8MW)轮毂、弯头和偏航支座的订单交付需求。因产品一次成型且质量稳定,公司已与明阳智能、东方风电等国内大型风电整机厂商形成稳定长期合作关系,订单充足。截止报告期末,技改项目一期已具备年产10万吨铸造件的生产能力。
3、报告期内,着手启动年产15万吨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满足公司大型铸造件精加工需求。本项目如顺利实施,公司将实现大型铸件产品批量化生产全工序自主可控,将使得公司具备从特钢材料、铸造到精加工的全流程生产能力,可为大型重工装备客户提供全工序一站式精加工铸件配套服务。
4、报告期内,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启动铸锻产业的战略混改,经多轮谈判已就混改路径和主要方式基本达成一致。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相关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如顺利完成混改,合资公司将成为公司在西南地区的重要基地,在丰富产品结构,减少运输费用,合格供应商体系全方位进入东汽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等方面都将带来积极影响。
5、报告期内,公司注重新技术和新项目的研发,技术储备充足。新增授权专利7项,其中1项为发明专利,6项为实用新型专利。新技术突破方面,航空用GH3625、GH4169高温合金细长型锻材完成细长型高温合金的均质细晶热成型技术开发,产品已实现小批量供货;石油行业用N07718合金锻件产品已满足硫化氢环境下应力腐蚀(SSCC和SSRT)要求,开始大批量供货。新增研发项目7项,主要为变形高温合金、特种不锈钢及高品质特殊钢连铸技术的工艺研究。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公司自本会计年度起即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准则, 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0-021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8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16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28.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75.04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53.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2月4日到位,到位情况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4号)。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2020年1-6月,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8,528,275.53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8,528,275.53元(其中: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0.00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009,373.67
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待现金管理到期后一次性到账。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的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进行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20年2月3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26,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五)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0-022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 年 7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0年8月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1)。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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