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0-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根据告知函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 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现根据要求将告知函回复进行 公开披露,详见2020年8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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