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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9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自该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披露按最新股本总额(总股本扣除已回购的股份数)计算的分配比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拟通过现金分红方式实施。

  一、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8,852,164.62元(合并报表),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5,140,631.28元,按母公司净利润进行分配。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230,107,643.17元。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公司拟以总股本1,192,275,01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的回购股份3,873,969股后股份1,188,401,0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决定不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本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上的回购股份3,873,969股,按《公司法》的规定,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自该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披露按最新股本总额(总股本扣除已回购的股份数)计算的分配比例。

  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未来12个月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人与理由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1、积极回报股东,与广大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该预案考虑了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拟定的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0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于2020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2020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020年8月27日上午9:00-11:30。

  3、登记地点:塔牌集团办公楼一楼大堂;

  信函登记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4199;

  联系电话:0753-7887036 ;

  传真:0753-7887233。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证券部

  联 系 人:宋文花

  联系电话:0753-7887036

  传    真:0753-7887233

  邮    编:514199

  电子邮箱:gdtpzhp@126.com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YPERLINK “http://wltp.cninfo.com.cn“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3。

  2、投票简称:塔牌投票。

  3、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YPERLINK “http://wltp.cninfo.com.cn/“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0日

  附件: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  股  数:                          股 东帐 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 托权 限:                          委 托日 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为关联股东,请在“回避”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1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的回购股份3,873,969股后股份1,188,401,0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非金属建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的背景下,我国经济先降后升,二季度经济增长由负转正,主要指标恢复性增长,经济运行稳步复苏。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GDP同比下降1.6%,其中一季度同比下降6.8%,二季度增长3.2%;今年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3.1%,基础设施投资同比下降2.7%,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1.9%。(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20年上半年,水泥行业在新冠疫情和超长梅雨双重影响下,国内水泥市场需求阶段性下滑严重,上半年全国累计水泥产量9.98亿吨,同比下降4.8%,去年同期为增长6.8%。今年上半年大部分地区水泥价格仍然保持在相对合理水平,全国水泥价格表现出“同比略增,环比下降”走势特征。(数据来源:数字水泥网、中国水泥协会)

  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水泥产量738.22万吨、销量675.67万吨,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了13.09%、18.12%;实现营业收入279,924.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1%;实现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22,329.09万元、91,885.22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了31.18%、31.15%。

  今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水泥市场需求下滑导致公司水泥出货量同比大幅减少;水泥价格高开低走,粤东市场价格下行尤为明显,但整体上看,今年上半年水泥综合售价仍远高于上年同期。售价上升叠加销售成本的下降使得水泥产品盈利能力显著提高。今年上半年,公司水泥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上升了17.58%,水泥销售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了7.01%,叠加影响下使得公司综合毛利率由上年同期34.08%上升至47.27%,上升了13.19个百分点;水泥价格的同比上升弥补了销量同比下降的影响,从而导致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同时,公司所持证券、基金类金融资产实现正向收益,进一步增厚了公司业绩。

  今年上半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文福万吨线项目第二条生产线已顺利点火试生产,公司水泥产能规模进一步提升,在粤东市场的占有率将进一步提高。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修订) 》(“新收入准则”),本公司自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修订及解释、暂行规定,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的增减情况如下: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2020年半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无重大影响。

  (2)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作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坤皇

  二二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7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以专人送达及信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8月10日,公司在总部办公楼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朝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位,实际出席董事7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61)详见2020年8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  HYPERLINK “http://www.cninfo.com.cn“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1,192,275,01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的回购股份3,873,969股后的股份1,188,401,0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决定不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自该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披露按最新股本总额(总股本扣除已回购的股份数)计算的分配比例。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详见2020年8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60)详见2020年8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8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以专人送达、信息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在总部办公楼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毓沾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61)详见2020年8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1,192,275,01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的回购股份3,873,969股后的股份1,188,401,0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决定不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自该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披露按最新股本总额(总股本扣除已回购的股份数)计算的分配比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详见2020年8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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