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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0-139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18号北广电子集团南楼3层华夏幸福大学孔雀城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文学先生和联席董事长吴向东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赵鸿靖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联席董事长吴向东先生、董事孟森先生、王威先生、独立董事陈世敏先生、陈琪先生、谢冀川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林成红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无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亦鸣律师、林欢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2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14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新郑市裕山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

  ● 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642,338.82万元。

  一、 审议程序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2019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总额950亿元人民币(及等额外币)范围内,实施对外投资设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的非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披露的临2019-245号公告)。

  二、对外投资情况

  (一)公司下属子公司近期设立子公司情况如下:

  ■

  (二)对下属子公司增加投资的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14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购买经营性用地预计额度的议案》,批准公司及下属公司在2020年第三季度,在成交总额不超过260亿元范围内,通过股权并购或股权合作方式、参加土地管理部门组织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国有土地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或进行土地相关投资。

  ● 近期下属公司获得土地面积140,736.72平方米,成交金额1,291,500,000元。

  一、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购买经营性用地预计额度的议案》,批准公司及下属公司在2020年第三季度,在成交总额不超过260亿元范围内,通过股权并购或股权合作方式、参加土地管理部门组织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国有土地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或进行土地相关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098号和临2020-112号公告)。

  二、获得地块具体情况

  近期公司下属公司在河北省、湖南省获得产业新城及相关业务6宗土地使用权,上述地块面积合计140,736.72平方米,合计成交金额1,291,5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影响

  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获取符合公司的土地储备策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保障公司业务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是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当前房地产市场状况下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的,但由于房地产行业受宏观调控影响较大且具有周期性波动,因此公司存在上述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成交确认书》;

  2、 《划拨决定书》。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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