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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2020-047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目前,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非公开发行股票正处于审核阶段。现将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集团”)出具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公司出具的承诺

  公司已出具《关于未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就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集团”)拟认购本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公司不存在并承诺将不会直接或间接通过关联方、利益相关方向中国化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二、中国化学集团出具的承诺

  (一)中国化学集团已出具《关于不减持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不会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所持有中国化学的任何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

  2、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情况,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因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中国化学所有,并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中国化学集团已出具《关于认购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来源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拟用于认购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中国化学及其控制的企业或除本公司之外的关联方的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等情形。本公司资产、资信状况及支付能力良好,不存在任何影响本公司认购中国化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2020-048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经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给公司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单独或共同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视市场情况、政策调整或监管部门的意见等具体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修订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根据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调整和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对预案中“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等部分中国化学集团认购股份数量相关表述进行明确,增加了签署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相关内容,并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进展情况,更新了与进展相关的个别表述;对预案中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更新,并对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相关表述进行更新。

  修订后相关文件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和《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2020-049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6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42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逐项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回复报告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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