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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无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营业收入158,034.5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753.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47%;报告期内公司发生成本费用合计145,573.8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943.31万元,降幅19.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49.15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54.73%。

  1.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下游整车市场销量低迷,导致产销量下滑,公司生产经营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收入规模同比有所下滑。

  2.成本费用分析

  历经2019年搬迁后的资源整合及生产技术工艺的持续改进,成本费用改善效果明显。本期公司发生成本费用共计145,573.8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5,943.31万元、降幅19.80%。其中,营业成本121,252.8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0,207.35万元、降幅19.94%,占成本费用总额83.29%;销售费用6,235.12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508.20万元、降幅28.69%,占成本费用总额4.28%;管理费用7,672.43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662.57万元、降幅25.76%,占成本费用总额5.27%;财务费用5,486.7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76.26万元、增幅9.51%,占成本费用总额3.77%。

  3、利润分析

  通过对市场的不断开发和对成本费用的有效控制,主营业务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得到稳步提升,2020年半年度利润总额为14,402.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974.95万元、增幅为198.83%,2020年半年度实现净利9,649.15万元。

  4、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3,392.93万元,主要受疫情影响的收入规模下降以及本期利润增长带来税款等支出项增加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4,331.80万元,主要受本期收到的投资合营公司分红以及随着北京搬迁后各公司重要固定资产投资陆续完成,相比上年同期资本性支出减少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9,060.37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融资额度减少以及偿还债务本息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3,067.42万元,同比减少2,164.05万元,下降41.37%,主要受疫情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费用控制影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执行新修订的收入准则,根据该准则的衔接规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本集团收入确认方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本集团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影响,也无需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合并范围相比,上期全资子公司成都华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注销。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璟瑜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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