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0-1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增加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集人:第四届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因公司董事长罗长江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便履行主持人的职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翁文芳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8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16层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16人,代表有效表决股份数309,095,7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80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有效表决股份数168,739,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82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40,356,4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6986%;
(3)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121,556,4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7.060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
3、公司其余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8,980,0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6%;反对11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440,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8%;反对11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8,980,0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6%;反对11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440,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8%;反对11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习宏、邱才华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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