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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57        证券简称:起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51,077,2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8月18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7年7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起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08号)核准,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700万股,并于2017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1名股东,为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起步”)持有的限售股,共计251,07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0%,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以上股票将于2020年8月1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7年8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69,979,65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22,979,65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7,000,000股。

  2018年8月20日,公司锁定期为12个月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171,902,458股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469,979,65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51,077,2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18,902,458股。

  2018年12月19日,经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1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4,26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69,979,658股增加至474,239,65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255,337,2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18,902,458股。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同时激励对象中黎晓芳等18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决定对2,279,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0年7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共计2,279,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74,239,658股变更为471,960,65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53,058,2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18,902,458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解除限售股东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首次发行并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直接或间接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2)对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香港起步将严格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在锁定期满后,香港起步如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办理,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公告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香港起步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发行价。

  (4)在锁定期满后,香港起步如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锁定期满后,香港起步如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锁定期满后,香港起步如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时,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香港起步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承诺函本条第一款关于减持比例以及第5条关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规定。

  (5)在锁定期满后,香港起步如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时,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香港起步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香港起步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香港起步应当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是否有关。香港起步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6)香港起步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7)香港起步做出本承诺函是以本承诺函做出之日现行有效的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减持规则做出,若届时减持规则有所调整的,本承诺函内容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上述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起步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起步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起步股份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起步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51,077,2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8月18日;

  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七、股本变动情况表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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