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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13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三楼310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汉武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69人,代表股份数量406,147,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4.8496%。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68人,代表股份数量302,125,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9240%。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数量879,3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7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8人,代表股份数量405,267,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4.7742%。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郑钟南本人控制或其子女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的关联方。郑钟南及其一致行动人樟树市鸿晟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63,486,625股,并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十六项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06,147,152股。

  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公司本次资产出售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137,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170%;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05%。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115,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994%;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973%。

  议案2.00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137,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170%;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05%。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115,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994%;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973%。

  议案3.00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议案3.01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733,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092%;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69,40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83%。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11,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0249%;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69,40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718%。

  议案3.02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735,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097%;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69,4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78%。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13,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0255%;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69,4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712%。

  议案3.03 交易方式、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735,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097%;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69,4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78%。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13,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0255%;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69,4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712%。

  议案3.04 对价支付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735,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097%;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69,4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78%。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13,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0255%;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69,4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712%。

  议案3.05 过渡期损益归属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735,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097%;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69,4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78%。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13,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0255%;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69,4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712%。

  议案3.06 标的资产交割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735,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097%;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69,4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78%。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13,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0255%;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69,4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712%。

  议案3.07 债权债务处理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735,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097%;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69,4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78%。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13,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0255%;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69,4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712%。

  议案3.08 人员安置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735,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097%;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69,4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78%。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13,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0255%;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69,4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712%。

  议案3.09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735,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097%;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69,4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78%。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713,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0255%;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69,4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712%。

  议案4.00 《关于公司本次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137,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170%;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05%。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115,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994%;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973%。

  议案5.00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137,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170%;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05%。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115,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994%;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973%。

  议案6.00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137,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170%;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05%。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115,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994%;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973%。

  议案7.00 《关于<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137,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170%;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05%。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115,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994%;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973%。

  议案8.00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137,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170%;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05%。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115,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994%;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973%。

  议案9.00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137,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170%;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05%。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115,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994%;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973%。

  议案10.00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137,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170%;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05%。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115,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994%;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973%。

  议案11.00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137,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170%;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05%。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115,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994%;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973%。

  议案12.00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137,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170%;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05%。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115,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994%;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973%。

  议案13.00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137,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170%;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05%。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115,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994%;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973%。

  议案14.00 《关于本次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继续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137,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170%;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05%。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115,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994%;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973%。

  议案15.00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137,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170%;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05%。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115,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994%;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973%。

  议案16.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137,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170%;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05%。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115,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994%;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58,0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97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柳启乾、郭佳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南洋股份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郑钟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42,868,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6%)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钟南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308,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钟南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郑钟南

  2、持股情况:截止2020年8月13日,郑钟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2,868,0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2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3,308,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该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与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自2020年9月7日起至2021年3月6日止。(本次减持计划起始日:2020年9月7日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日的次一交易日,孰后。详见后述)

  5、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二)郑钟南先生此前已披露的股份限售、减持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出售。2020年5月1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重大资产出售预案》,郑钟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樟树市鸿晟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本次重组中作出关于本次重组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本人/本企业无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郑钟南先生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份限售、减持有关的其他承诺。

  截止本公告日,郑钟南先生严格遵守了以上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预披露的减持计划的起始日,将晚于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与郑钟南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郑钟南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已经2020年8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转让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生效。郑钟南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郑钟南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五)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郑钟南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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