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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公告编号:临2020-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相应调整了条款序号。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及结果

  2020年8月12日,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此次会议于2020年8月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董事长毛剑宏、董事宫黎明、金星、江涛、石焕挺、盛永校、郑少平、陈志昂、许永斌、吕靖、冯博、赵永清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召开方式,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制度修订具体内容

  

  

  

  ● 上网及备查文件

  1、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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