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6
债券代码:128102 债券简称:海大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14:30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海大大厦2座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已于2020年7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371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165,164,697股,约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下简称“股份总数”)1,580,189,187股的73.7358%;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13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893,732,544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558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股东358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271,432,153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1772%。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369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88,163,094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2360%。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均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5个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876,589,359股)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88,575,338股。
表决结果为:288,575,138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200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无弃权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288,162,894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200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无弃权票。
2、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65,164,6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288,163,0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65,164,497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8%;200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无弃权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288,162,894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3%;200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7%;无弃权票。
4、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65,164,497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8%;200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无弃权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288,162,894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3%;200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7%;无弃权票。
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154,779,744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87%;10,384,953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13%;无弃权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277,778,141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62%;10,384,953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38%;无弃权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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