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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到总股本的2% 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9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0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9-077号、临2019-079号和临2019-081号公告)。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7月23日实施完毕。鉴于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公司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3.77元/股调整为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3.73元/股,并于2020年7月24日披露了《宋都股份关于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080号公告)。2020年8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7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95元/股。并于2020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085号、临2020-087号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8月1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数量为33,307,1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49%,成交的最低价格为2.72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4.0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5,941,797.31(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回购方案。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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