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投资”)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缪品章先生及缪知邑女士所持限售股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主要是置换前期融资。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7,783,00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股的比例为12.65%,占公司总股本的4.02%,对应融资余额6,375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90,586,00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股的比例为41.25%,占公司总股本的13.11%,对应融资余额18,925万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较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预计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上市公司还款。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目前质押总体风险处于可控水平,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致使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未来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冻结明细;
2、证券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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