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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6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双星新材围绕年度经营战略目标,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抓紧抓早积极落实“六大战略”,全力推进“三大变革”,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在疫情初期公司1300名员工,1299名全部在岗,保证了生产持续稳定,充分发挥自身经营和产能优势,坚持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着力技术研发和细分市场领域拓展,围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拓展五大板块“光学材料、新能源材料、可变信息材料、节能窗膜、热收缩材料”新材料领域产品服务,实现产能持续释放,新项目加快建设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竞争优势明显,整体实现生产经营持续稳定、高效运转,发展持续向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5%,净利润2.3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0.55%,重点工作主要如下:

  一、持续推进管理创新,着力效率提升;围绕战略目标,坚定抓落实,不断推进管理创新,通过全面强化项目管理,深化生产过程抓实工艺创新、节能降耗、提速增效,推进项目增加值管理,周协调,月总结,绩效挂钩,从生产各个环节保证质量、控制成本,提升产出产量,推进效率提升,1-6月份,主要薄膜产品产销量同比增长20%以上,有效控制了因原油价格下跌带来原料产品销售价格的调整影响。

  二、持续推进技术创新,着力产品开发调优结构,增加新材料“五大板块”产品竞争力;围绕年度创新目标,加大研发和产品结构调整,创新深入开展,以新产品量产实现市场拓展,推动关键领域技术创新,加速成果转化。

  报告期内,落实偏光片离型保护基膜、OCA离型基膜、光学级防护罩用基膜、防蓝光材料、卡本固色材料、低雾度原色单贴材料、共聚陶瓷隔热膜、高雾度POP+复合膜片、DPP、COP复合膜片、大尺寸MOP、透明背板PET基膜等20项新产品开发量产,新增专利申请27件,其中:申请发明专利17件,实用新型专利10件;授权专利17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2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5件;自主立项创新成果课题12项,核心竞争能力不断增强。

  三、持续推进“三足鼎立”营销战略实施,市场不断拓展;牢固树立大营销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构建完善的营销网络,以市场塑格局,以产品优布局,做实做专市场,蹄疾步稳推进市场开发。

  报告期内,通过积极深入实施“三足鼎立”营销战略,国际国内市场持续拓展,围绕重点领域、区域市场和重点大户,精准制定营销策略,把握销售节奏,持续发挥特色区域市场拉动作用,海外重点市场快速增长,外贸持续翻番,通过不断的研发创新、产品开发,坚定把每个板块作为重要增量培植,全部结构得以加快调整,客户结构成效显现,一大批上市公司500强企业直接合作于公司,让公司作为行业前列领跑企业的影响力和认知度快速提升,市场占比不断提高,客户资源质量更优。

  四、持续推进项目建设,厚植发展基础;着力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路径,不断夯实持续增长的基础。

  报告期内,新项目加快建设,年产二亿平米光学膜项目持续推进,疫情期间保持项目建设正常施工,各项工作稳步有序,计划年内设备安装调试并陆续投产,为我们在新材料产业发展增添实力,对持续高质量发展夯实了基础。

  五、持续推进人才集聚,要素支撑更趋优化;坚持以人为本,抓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企工程,通过内部落实培训提升,外部引才引智,有选择性重点培养,优选招聘行业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坚持内聚外引,不断拓宽招引人才的途径,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智力支持。报告期内,完成企业急需人才招聘200人,重点岗位人才得以强化,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加快人才集聚步伐,围绕“十四五”大力推进人才集聚工程,为未来持续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好人的智力支撑作用。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培服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4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电话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20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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