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9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19年8月30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0年8月1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执行情况
1.回购方案简述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元/股(含39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本次回购方案的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8月16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15,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6,670,000股的0.83%,最高成交价为30.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0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20,036,99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包括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均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总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总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回购完成公告前一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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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的买卖行为均系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视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而自行作出的判断,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份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委托时间段符合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3月13日)前五个交易日(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12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351,5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087,875股)。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数量为715,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86,670,000股的0.8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目前相关方案尚未制定与实施,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相应变化。
按照公司截至2020年8月16日的股本结构测算,本次回购股份带来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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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回购前股份数量参照公司《回购报告书》数量。
2.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变动及按照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所致。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根据《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715,7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0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含)适时购买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近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 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一) 产品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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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以上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产品。公司财务部已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理财产品满足保本要求。
尽管上述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
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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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及购买凭证;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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