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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0-062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4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为民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0-063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8月14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祥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0-064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鸟消防”)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20号)核准,青鸟消防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17.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4,040万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10,227.0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3,812.9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8月5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500007号”《验资报告》。

  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如下项目:

  ■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46,767,223.98 元。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3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2020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议案,同意终止“气体检测仪器扩产建设项目”、“自动灭火系统扩产建设项目”及“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原募投项目资金余额中的16,700.50万元用于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火灾报警技术与产品线一体化升级与开发项目”的建设实施,剩余募集资金公司将在进一步论证后适时推出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2020年8月1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6,918.33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等的净额为1,475.4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8,370.05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或正在进行现金管理。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此前未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高。同时,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项目的开展计划及实施进度分阶段进行募集资金的投入,进而导致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计划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人民币3亿元及最长期限12个月为基数,按目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计算,可为公司节约利息支出约1,155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

  五、公司承诺

  1、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要求。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0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青鸟消防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青鸟消防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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