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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0-053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本次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746,395,905股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及因上海礼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承诺业绩不达标需补偿公司的股份2,396,355股后的743,999,5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现金分红每10股派0.2元比例不变。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得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及2020年利润分配政策》,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及因上海礼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承诺业绩不达标需补偿公司的股份2,396,3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746,395,905股。因上海礼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不达标,补偿义务人需补偿公司的业绩承诺股份2,396,355股,该补偿股份在实施分配时不予分配,公司本次以扣除补偿股份后的743,999,550股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746,395,905股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及因上海礼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承诺业绩不达标需补偿公司的股份2,396,355股后的743,999,5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8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8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8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即上述业绩补偿义务人共22名)。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8月13日至登记日:2020年8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关于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上海礼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承诺业绩不达标,业绩补偿义务人补偿公司的股份2,396,355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14,879,991元,计算办法为:(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21日的总股本-补偿股份)/10*分配比例,即(746,395,905-2,396,355)÷10×0.2=14,879,991元。

  因补偿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比例将减小,因此,在计算除息价格时,应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即:0.019936=14,879,991÷746,395,905。因此,201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936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号南方食品大厦五楼

  咨询联系人:唐女士、彭女士

  咨询电话:0771-530801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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