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期货交割库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石化”)向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提供期货交割库业务,库容5万吨;并同意公司为华瀛石化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签署的《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指定交割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项下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为在《协议书》的存续期间内相关业务开展金额累计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协议书》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担保由华瀛石化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本次华瀛石化拟提供期货交割库业务及为此项业务提供履约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申请办理。协议签订、担保手续完成后,尚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核准。
二、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因工作调整需要,董事会选举常胜秋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仍担任公司董事。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因工作调整需要,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经董事长王广西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窦红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常胜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因工作调整需要,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经总经理窦红平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王军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聘任涂为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其监事职务离任之日(即: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增补监事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窦红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五、关于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向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向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申请的存续金额27,659.11万元、期限不超过66个月的融资租赁业务,在原有担保条件的基础上,增加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目前该笔业务存续金额为25,586.14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裕中能源在维持原有担保条件的基础上,对上述存续金额25,586.14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进行展期,展期后期限为96个月。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六、关于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向江苏金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向江苏金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3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5年的融资租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供热管道的供热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权益和收益提供顺位质押,同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天然气管道全部收益提供质押。目前该笔业务的存续金额为6,613.90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张家港华兴电力对上述存续金额6,613.9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进行展期,展期后期限为96个月,继续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供热管道的供热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权益和收益提供顺位质押。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七、关于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及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5%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八、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九、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各项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十、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9月2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1、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附:相关人员简历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常胜秋先生,汉族,196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煤第五建设公司副总工程师、安监局副局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安监局副局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本公司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常胜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窦红平先生,汉族,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徐庄煤矿副总工程师、副矿长,龙东煤矿矿长,孔庄煤矿矿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熙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华泰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子公司澳大利亚永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窦红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 军先生,汉族,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经济师。曾任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市场经营处处长,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铝板带项目筹备处处长,徐州四方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子公司澳大利亚永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子公司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王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涂为东先生,汉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陵县税务局科员,荆州区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荆州市地税局计划统计科副主任科员、科长,人事科长,荆州区地税局局长,荆州市地税局纪检组长,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副监事长兼监察审计部总经理、信息中心总经理、董事长办公室主任、副总裁,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监事职务离任之日起),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涂为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64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参与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因工作调整需要,监事会选举曹体伦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涂为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
鉴于涂为东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新补选的监事就任前,涂为东先生仍将履行监事相关的职责。
二、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监事会现提名崔海良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附:相关人员简历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曹体伦先生,汉族,197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姚桥矿办公室秘书、副主任,铁路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大屯工贸徐州实业公司科长,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矿业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行政人事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董事长助理、监事会副主席。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曹体伦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6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崔海良先生,汉族,1963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信息部主任。现任华晨电力股份公司监事会副主席、本公司电力事业部监察专员。
崔海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44,38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65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期货交割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石化”)拟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提供期货交割库业务,库容5万吨。公司为华瀛石化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拟签署的《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指定交割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项下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是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华瀛石化为上海能源交易中心提供期货交割库业务,将提升华瀛石化和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 本次拟提供期货交割库业务及为此项业务提供履约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申请办理。协议签订、担保手续完成后,业务开展尚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核准。
一、本次业务概述
为提升华瀛石化经营业绩、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华瀛石化拟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提供期货交割库业务,库容5万吨。公司为华瀛石化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拟签署的《协议书》项下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为在《协议书》的存续期间内相关业务开展金额累计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协议书》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担保由华瀛石化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期货交割库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华瀛石化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提供期货交割库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华瀛石化拟提供期货交割库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二、目前市场低硫燃料油期货交割库业务概况
2020年初,国家对低硫燃料油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使国内炼厂产能得以释放,行业蓬勃发展。2020年6月22日,低硫燃料油期货(LU)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交易,低硫燃料油合约最快将于2021年1月交割。
低硫燃料油是目前国际航行船舶的主要燃料,上海期货交易所从产业实际出发,顺应市场变化,适时推出了低硫燃料油期货上市,有利于促进低硫燃料油行业形成合理的定价机制,逐渐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国际定价中心。
交割油库是指经交易所指定的为期货合约履行实物交割的交割地点。交割油库的选定对相关承办基础条件、管理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要求较高,且极为有限。低硫燃料油期货交割仓库布局在我国燃料油的进口集散地或低硫船用燃料油消费较为集中的区域。
上海期货交易所低硫燃料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集中在长三角地区,华瀛石化将成为其目前珠三角地区唯一交割仓库。
三、本次业务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是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国际影响大、市场知名度高、业务稳定,华瀛石化成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在珠三角地区目前唯一的期货交割库,将为华瀛石化和公司带来各方面的积极影响:
一利于华瀛石化和公司业务稳定增长和经营业绩提升。随着国际海事组织IMO对远洋航行船舶限硫令在2020年1月1日的正式实施,以及国内低硫燃料油出口退税政策的落地,使得低硫燃料油市场越来越活跃,低硫燃料油的交割活动也会越来越频繁。加之期货商品出、入库环节以及仓储环节中,相关费用的收取标准一般会高于常规仓储接卸业务,因此会增加更多的效益。同时拥有期货交割库资质的企业在同行业仓储类业务竞争中享有一定的优势,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灵活的选择空间与增值服务,由此会给华瀛石化和公司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华瀛石化作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目前在珠三角地区唯一交割库,扼守交通要道,背靠大湾区发展机遇,优势更加明显。
二增强华瀛石化的市场话语权,提升市场竞争力。拥有交割库的企业可以及时掌握现货市场信息、获取潜在客户资源;交割库出具的标准仓单还可以成为银行快速融资的质押权证,因此比其他企业更具竞争优势,同时也会增强企业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
三提升华瀛石化行业知名度和影响力。设立期货交割库需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并经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审批,这也是企业在行业内综合实力以及权威性的体现。
四、相关提示
1、低硫燃料油期货交割库业务,尚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最终核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拟提供期货交割库业务,为华瀛石化新拓展业务,将对其人员和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3、交割仓的收益主要来源于交割数量及在库时间,遇到市场结构不利于入库交割条件的时候,有可能造成交割仓负荷不足,形成业务收益达不到预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66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石化”)、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
1、本次公司为华瀛石化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39,996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2、本次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45,513.9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3、本次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47,155.68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4、本次华晨电力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45,513.9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709,162.61万元(其中:公司内部担保总额度为2,526,717.61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82,445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应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供以下担保:
1、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华瀛石化拟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提供期货交割库业务,库容5万吨。公司为华瀛石化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拟签署的《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指定交割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项下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为在《协议书》的存续期间内相关业务开展金额累计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协议书》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担保由华瀛石化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2、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及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5%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3、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4、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瀛石化基本情况
华瀛石化,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大亚湾区澳头街道海鲜街131号,法定代表人:崔振初,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调和、仓储(普通仓储和保税仓储);进出口及销售:原油及其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料油、重油、其他石油化工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建筑材料销售;石油产品研发;煤炭进出口、仓储及销售;能源信息及技术咨询服务;码头开发经营、管理;港口货物的装卸、灌装、出运;国际国内货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投资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物业服务;酒店管理;项目投资。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3月末,华瀛石化资产总额973,854.51万元,负债总额234,961.16万元,净资产738,893.35万元,资产负债率24.13%;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9,753.65万元,净利润8,031.27万元(未经审计)。
2、张家港华兴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华兴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东莱镇镇南,法定代表人:巩家富,注册资本:8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力投资、建设、生产、销售;热力供应服务;从事电力工业的相关业务。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0年3月末,张家港华兴电力资产总额525,208.16万元,负债总额397,189.92万元,净资产128,018.24万元,资产负债率75.63%;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3,027.83万元,净利润1,516.25万元(未经审计)。
3、张家港沙洲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沙洲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法定代表人:张铨平,注册资本:271,25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火力发电;配售电;热力供应;煤炭销售;仓储服务;港口经营;货运经营;污泥处理处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控股公司。
截至2020年3月末,张家港沙洲电力资产总额1,594,503.29万元,负债总额1,244,149.09万元,净资产350,354.20万元,资产负债率78.03%;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1,915.83万元,净利润24,343.43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华瀛石化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华瀛石化拟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提供期货交割库业务,库容5万吨。公司为华瀛石化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拟签署的《协议书》项下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为在《协议书》的存续期间内相关业务开展金额累计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协议书》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担保由华瀛石化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2、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及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5%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3、华晨电力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4、华晨电力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1、华瀛石化、张家港华兴电力、张家港沙洲电力、上述融资及业务开展均为经营发展需要,且为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以及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2、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3、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709,162.61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876,687.53万元;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为561,665.66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88,364.42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0,000万元;公司对外部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62,4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88%、总资产的25.44%,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876,687.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88%、总资产的17.62 %。
六、公告附件
华瀛石化、张家港华兴电力、张家港沙洲电力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67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2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20年8月31日和9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和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宁方伟、杨雨馨
联系电话:0351-8366507、8366511 传真:0351-8366501
邮政编码:030006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