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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66                                公司简称:博瑞医药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具体内容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第二项“风险因素”的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国际形势严峻,新冠疫情爆发并肆虐全球,短期内对公司的生产、供应链和货物运输造成直接影响。因防范疫情采取的隔离措施导致春节后延迟复工,生产进度和供应链受到影响,3月到6月期间,欧洲、美国、土耳其和印度等地疫情陆续爆发,部分国家海关封关,海外货运航班大幅减少,运价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部分货品交付递延。疫情还间接导致了人员和信息交流不畅,原定的美国FDA官方检查和个别新产品海外上市延后;海内外专业展会全部取消,无法和海外客户面对面交流,增加了拓展海外业务的困难。

  2020年上半年国内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系列政策陆续推出并开始实施,对医药行业既有的产品标准、市场格局、经营模式具有极大的改变和深远的影响。仿制药注射剂一致性评价细则颁布实施意味着注射剂质量标准提升,产品成本相应增加;集采在全国铺开,集采品种增加,药品价格趋势走跌;医保目录调整明确鼓励企业生产临床刚需产品;加快新药审批,鼓励新药进口的政策,加速了药品升级换代;总而言之,产业洗牌加剧,企业竞争日益白热化。

  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巨大的市场变化,公司保持战略定力,拥抱变革。一方面坚持研发驱动的发展战略,专注于开发技术难度高、满足临床需求的产品,加大创新力度,寻求差异化发展,同时完善项目管理、知识产权、生产质量、团队建设等体系建设,提升综合实力;另一方面,捕捉发展机遇,调整产品立项,集中资源完善业务布局,海外积极开发新兴市场,国内积极和领先企业合作,顺利完成了上半年的既定经营目标。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330.71万元,比较上年同期增长44.2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72.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8.27%。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博瑞制药(苏州)有限公司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注射用醋酸卡泊芬净、注射用米卡芬净钠生产批件;2020年6月公司获得欧洲EMBA签发的恩替卡韦原料药欧洲CEP证书;恩替卡韦片、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阿加曲班注射液、泊沙康唑原料药注册申请和注射用米卡芬净钠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

  在销售方面,公司继续全球化布局,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在疫情期间采取电话会议和邮件等多种方式积极和海外客户保持联系,协助合作伙伴拓展新市场,促使芬净类和莫司类等主要产品继续快速增长,同时,公司加快新产品上市推广。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向美国市场出口恩替卡韦片,和美国客户签订艾日布林的合作协议并收到里程碑付款。另一方面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和国内领先的制药企业合作,磺达肝癸钠注射液、注射用醋酸卡泊芬净等制剂在国内上市销售。

  在研发方面,公司坚定不移地加大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6,311.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66%,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20.81%,在研项目超过40项。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继续取得进展,公司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江苏省知识产权战推项目”验收,全资子公司博瑞制药(苏州)有限公司荣获“苏州市专利导航计划项目”。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4件,其中PCT专利7件,新提交发明专利申请12件,其中国际PCT申请1件,另外,公司新申报商标4件。

  在生产方面,针对订单数量多,交货期短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2月8日提前复工生产,在短时间内实现满负荷生产,通过合理统筹安排,减少不同产品生产的切换时间和持续的工艺优化,降低生产成本和物料消耗,人均产值进一步提高。在质量体系方面,公司始终将打造符合欧美cGMP的高质量生产体系作为公司核心竞争力,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从源头的物料质量开始,加强生产全过程的控制,通过风险管理确保产品质量。报告期内,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生产现场动态核查,恩替卡韦原料药通过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跟踪检查,艾司奥美拉唑钠原料药、奥拉西坦原料药通过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GMP检查。

  在工程建设方面,公司IPO募投项目“泰兴原料药和制剂生产基地(一期)” 部分桩基施工完成,按照既定计划有序进行;公司位于苏州的“海外高端制剂药品生产项目”,全场桩基施工完成,其他建设按照既定计划有序进行。

  公司紧密结合自身业务布局,以对外股权投资为手段,重点进行战略性股权投资。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博诺康源(北京)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的1,500万元股权投资,并计划在吸入用原料药领域与其开展系列产品合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请参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0-025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C27栋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8月7日以邮件和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仰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方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0-026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医药”、“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1,11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手续费共计人民币81,125,361.23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9,984,638.7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1日全部到位,且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9]B079号《验资报告》。

  2、根据募投项目计划,公司将募集资金439,984,638.77元转入2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两个专项账户,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存款账户为:8901007880110000337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存款账户为:75080122000307844。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元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1月到6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使用募集金额26,156,513.69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6,156,513.69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0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公司海外高端制剂药品生产项目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超募资金80,432,638.77元全部用于建设海外高端制剂药品生产项目,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项目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为0.00元。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0-027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概述: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医药”或“公司”)与关联方博诺康源(北京)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诺康源”)签署投资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博泽格霖(山东)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博瑞医药以自有资金出资98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9%。

  ● 合资公司以吸入制剂用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核心业务。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博瑞医药在吸入制剂用原料药领域的战略布局。

  ● 本次对外投资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征野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

  合资公司后续业务开展尚需获得工商、安监、环保、药监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且业务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可能无法在预期时间内实现投资目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更好地整合各方资源,实现公司在吸入制剂用原料药领域的布局,博瑞医药与关联方博诺康源签署投资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博诺康源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博瑞医药出资98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9%。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博诺康源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未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目前持有博诺康源14.2857%的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征野先生现担任博诺康源的董事,因此博诺康源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博诺康源(北京)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鲲

  注册资本:1,312.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6月3日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6号院6号楼A区301

  经营范围:医疗、保健、化工产品、药物、化学试剂、助剂、催化剂、香精香料、加香制品、光纤制品、生物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学研究和实验发展;专业承包;工程设计;提供家庭劳务服务;销售医疗器械(限Ⅰ类)、卫生用品、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尹鲲持有博诺康源(北京)药业科技有限公司42.0571%的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636.22万元,净资产为1,266.29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964.00万元,净利润为14.78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为4,068.28万元,净资产为3,099.3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董事王征野先生为博诺康源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时予以回避表决。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事项外,博诺康源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公司名称:博泽格霖(山东)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化工产业园泰山路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

  

  (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为准)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

  (1)博诺康源(北京)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2)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支付方式及出资期限

  (1)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980万元,以货币资金出资,持有合资公司的49%股权;

  (2)博诺康源(北京)药业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20万元,以货币资金出资,持有合资公司的51%股权。

  (3)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实际缴纳出资时间不晚于2020年12月20日。

  3、股东会

  股东会审议的全部事项均需由持有合资公司三分之二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审议通过。

  4、董事会成员及决议

  (1)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4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博瑞医药有权提名2名董事,博诺康源有权提名2名董事。

  (2)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及以上通过方可有效。

  5、监事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6、高级管理人员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总经理由董事会选举。

  (2)总经理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7、违约责任

  (1)本协议双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任何一方如不按约定缴纳出资或抽回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合资公司设立和经营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合资公司或另一方利益的,应向合资公司或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约定,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追偿直接经济损失。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的合资公司以吸入制剂用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核心业务。合资公司有利于博瑞医药在吸入制剂用原料药的战略布局。

  近年来,我国哮喘、慢阻肺(COPD)等呼吸系统疾病患病率呈快速上升趋势,而吸入制剂药物凭借其在呼吸系统疾病方面的优势,被世界卫生组织推荐为哮喘、慢性阻肺等呼吸道疾病的首选疗法。根据IQVIA发布的《2019年中国医院医药市场回顾》,中国呼吸系统用药领域呈现较快增长态势,2019年市场增速15.4%,位列医院用治疗领域第九位,中国哮喘和慢阻肺(COPD)用药市场约170亿元,其中吸入剂型占比约67%。由于吸入制剂存在吸入制剂用原料药、吸入制剂配方和工艺、吸入装置和专利等多重技术壁垒,目前由外资企业主导,外资企业市场份额占比超过90%;因此,我国吸入制剂市场有较大的进口替代空间。

  吸入制剂用原料药虽然和普通原料药具有相同的化学分子结构,但是在晶型、粒径、电荷等理化性质上具有完全不同的特点,需要在普通原料药基础上做针对性的优化改造,才能符合吸入制剂的标准,是吸入制剂的上游和基础,具有重要的产业战略意义。

  本次公司认缴金额及实缴金额相对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六、风险提示

  (一)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后续开展业务尚需工商、安监、环保、药监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

  (二)合资公司成立后,在吸入制剂用原料药领域的业务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可能无法在预期时间内实现投资目的。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征野先生就该事项回避表决,参会的其他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方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董事王征野先生在审议该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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