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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0-042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申请授信总敞口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等各类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曹世如女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0-043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关联房屋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高新区红旗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因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曹曾俊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成都市高新区(西区)百草路3号1楼的房产,租赁期限为2020年9月17日至2022年9月16日,租赁金额为192,807.69元/年。

  曹曾俊先生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持有公司3.55%股份,曹曾俊先生的母亲曹世如女士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并持有公司24.08%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全资子公司向曹曾俊租赁物业构成了关联交易。

  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房屋租赁的议案》,关联董事曹世如、曹曾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进行了认真的核查、了解,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 关联基本情况

  关联人:曹曾俊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正府街****

  身份证号码:510105197906******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曹曾俊先生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持有公司3.55%股份,曹曾俊先生的母亲曹世如女士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并持有公司24.08%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曹曾俊先生无需要偿还的大额债务,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1、 租赁费的缴纳

  承租方每年度向出租方支付一次租金,承租方在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首期租金,到期按约定时间支付下一年度租金,节假日相应顺延。

  2、合同期满,如出租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3、除合同已有约定外,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相关税费。

  4、因不可抗力因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5、合同如需作变更或修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手写变更或修改、增加、减少合同内容,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9年9月承租关联方位于高新区(西区)百草路1号1楼的商铺,用于便利店经营,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拟扩大该门店经营面积。鉴于百草路3号1楼房屋租约即将到期,经公司与关联方协商,关联方同意按照百草路1号1楼的承租价格将房屋租给子公司。

  子公司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是用于公司主业经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2020年1月1日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租赁关联人位于高新区(西区)百草路1号1楼的商铺,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70574.25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全资子公司租赁关联方房屋,系公司正常经营行为,房屋租金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租赁关联方房屋用于门店经营事项。

  七、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0-044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资金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收益。

  2、 投资额度

  人民币5亿元,有效期内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

  3、 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风险投资的规定。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 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5亿元人民币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 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6、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

  7、 审议程序

  本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适度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投资理财的情况

  1、2019年9月27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亿元,购买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该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1月31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及投资收益。

  2、2019年10月28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2亿元,购买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30042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该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1月27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及投资收益。

  3、2019年10月14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亿元,购买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29674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该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1月14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及投资收益。

  4、2019年12月20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亿元,购买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3106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该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6月19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及投资收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意见

  1、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投资理财的资金能得到保障。择机理财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

  2、 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基础上,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0-039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上半年,公司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稳健经营,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业务稳定有序推进,公司实现商品销售收入451,794.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98%;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02.53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0.24%。另外,2020上半年增值业务收入233,556.9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工作如下:

  1、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作为四川省及成都市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成立了应急工作小组。

  公司三大配送中心24小时待命,从大年初一就开始加班,全力保障3000多家门店商品配送,确保春节市场供应,同时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运送应急物资,三大配送中心日均配送量4000吨。公司库存量保证供应重要生活必需品15天以上。公司所有门店春节期间正常营业,大部分门店作了延时服务(成都市中心百余家24小时门店均24小时营业),确保消费者方便购物、货源储备充足。疫情期间3000多家门店做到了不关门、不断货、不涨价,为保障市场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此次战疫工作中,为满足广大市民在生鲜等方面的需求,公司根据各门店实际经营情况,对各门店营业时间、商品灵活调控。同时,为帮助受疫情影响的成都高新东区、新津、大邑等地农户销售滞销草莓、蔬菜、水果等,派出生鲜采购团队直赴产地对接,既解决了农户农产品滞销的问题,也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新鲜实惠的农产品,承担了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也为脱贫攻坚做出应有贡献,受到了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的认可。

  公司及董事长曹世如为疫情防控捐款捐物超500万元;公司还投入数百万元购买测温仪、消杀物资等,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做到全员新冠肺炎零感染。

  为鼓励员工,疫情期间公司为门店员工发放抗疫补贴,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公司对在疫情中坚守岗位的广大一线员工给予了表彰及肯定。

  2、在川内布局发展的同时,公司一直在探索更适合自己的出川之路。一方面,公司坚持“以四川为中心、成都为核心”的战略发展方针,在上半年爆发了疫情的特殊时期,并未放缓纵深网络布局工作,加速开拓市场,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川内的便利超市行业领先优势。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共有门店3189家,报告期内,公司新开门店129家,关闭门店10家,公司以经营便利超市为主,门店平均面积在200平米左右,单个新开、关闭门店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不大。

  2020上半年销售收入前10名门店信息如下:

  ■

  另一方面,公司以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权、管理团队和模式、供应链平台输出作价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与兰州国资利民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成立甘肃省红旗便利连锁有限公司,本次共同设立公司,公司以管理输出的方式正式走出了四川,这是公司对新经营模式的探索实践,在提升公司影响力的同时也为公司的进一步扩张奠定良好基础。

  3、线下门店是公司发展的主线,但公司也一直在加强线上布局,近年来,网络直播带货已成为一种热门,在此情况下,公司抓住时机,线下线上齐进,适时推出直播购物。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祥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未发生变更,均为母公司、红旗批发、武侯红旗、成华红旗、高新红旗、青羊红旗、红旗咨询、四川红旗、温江红旗、锦江红旗、眉山红旗、内江红旗、绵阳红旗、金牛红旗、简阳红旗、乐山红旗、都江堰红旗、黄果兰网络、新都红旗、红旗超市、红旗生态、欣隆佰易通、柳城批发,共23家。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0-040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年8月17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邮件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其中董事杨卓先生、李国先生、孙昊女士、独立董事逯东先生、唐英凯先生、曹麒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资金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房屋租赁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曹曾俊、曹世如回避表决。

  同意子公司成都高新区红旗连锁有限公司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前提下与关联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关于新增关联房屋租赁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申请授信总敞口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等各类业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曹世如女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0-041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年8月17日下午13:00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世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已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基础上,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房屋租赁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子公司成都高新区红旗连锁有限公司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前提下与关联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关于新增关联房屋租赁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申请授信总敞口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等各类业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曹世如女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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