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520万股(每股面值1元)并于2020年8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560万股变更为18,080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56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8,080万元,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结合上述变更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和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 1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九亿元(含九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2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88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4,97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4,237,018.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0,738,981.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2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负责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 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九亿元(含九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现金管理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的安全,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九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上述现金管理行为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并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奥海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国金证券对奥海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还需奥海科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 1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980.53万元向募投项目中“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即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海”))提供无息借款,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92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2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88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4,97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4,237,018.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0,738,981.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2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相关情况

  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奥海。为保障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江西奥海提供人民币30,980.53 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五年,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款项可自动续期。期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可提前偿还。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730914263XN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5日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谐田村

  法定代表人:刘旭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充电器、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一般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厂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经天健审计,最近一年江西奥海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江西奥海提供借款是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江西奥海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江西奥海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七、本次借款的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海”)。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江西奥海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江西奥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我们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海”)。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江西奥海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3、保荐机构意见

  奥海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奥海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 18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 年9月2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观澜湖度假酒店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27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20年8月27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3.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4.00《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5.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00《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7.00《关于对子公司承接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其中提案1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9月1日 9:00-11:00 及 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0年9月1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2)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0年9月1日当天 16:00 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769-86975555)。

  3、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aohaich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已填写的股东大会回执(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中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6号奥海科技园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蔺政

  电话:0769-86975555

  传真:0769-86975555

  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 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93

  2、投票简称:奥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如股东对提案 1.00 至 7.00 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提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2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日上午 9:15 至 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0年9月1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ir@aohaichina.com)或传真方式(传真:0769-86975555 )交回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6号奥海科技园证券事务部,邮编:523723。

  3、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

  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海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奥海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27号文《关于核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497.6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9,423.7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2,073.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7-8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海”)。为推进该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江西奥海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产线建设项目”,总金额为人民30,980.53万元。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金额范围内向江西奥海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五年。期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可提前偿还,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三、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西奥海的资产总额为61,441.96万元,净资产为21,416.82万元,净利润为8,961.64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与江西奥海、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五、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30,980.53万元向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奥海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奥海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余 烯 键        幸 思 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海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奥海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27号文《关于核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497.6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9,423.7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2,073.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7-8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根据《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根据项目建设推进情况而进行资金投入,该过程中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

  (三)实施方式和授权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拟购买的是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加强对相关产品标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奥海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国金证券对奥海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还需奥海科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代表人:余 烯 键      幸 思 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