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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为被执行人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0-051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为被执行人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8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为被执行人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2432号),就有关媒体报道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为26.65亿元,涉及金额较高,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事项,公司组织人员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媒体报道所涉及借贷和执行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从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洋控股集团”)了解到,案件涉及资金系天洋控股集团关联公司北京天洋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房山超级蜂巢项目于2017年2月从恒丰银行取得开发贷款28亿元,目前余额25.1亿元,因恒丰银行内部重组的需要,该债权已于2019年12月被山东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山东资管”)正式接管。

  该项目总规划40万平方米,已经完工36万平方米。房山超级蜂巢项目紧邻京港澳高速和西南六环路,距离地铁苏庄站700米,距离窦店高端制造产业园3公里,中国中医药大学在项目对面将陆续开工建设,形成中医药大学产业园对项目价值提升显著。因政策变动原因(商住房只能对企业销售),导致该项目销售受到障碍,从而导致还款压力。

  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20亩,总建筑面积43.4万㎡,项目产品共分为商务办公、商业两种:其中,商务办公分为大面积的写字楼,和小面积的商务办公。

  总建筑面积43.4万㎡,已建筑面积36.5万㎡,未建筑面积6.8万㎡。已经销售面积6.5万㎡,已建未售面积30.6万㎡ ,保守按均价20000元/㎡核算,货值约为42.83亿元。未开发部分土地面积1.59万㎡,其2014年摘牌时土地价值约为3.26亿元,不考虑土地价格上涨因素,项目总价值保守估计为46.09亿元。

  二、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审慎评估资信情况和执行风险,明确为化解债务危机、防范被法院强制执行已采取及拟采取的举措安排。

  天洋控股集团自2020年3月份开始积极与山东资管沟通还款方案,因疫情影响天洋控股集团拟开发房山超级蜂巢项目事情进展缓慢。目前,双方依然在积极协调,采取包括资产出售和融资替换的方式解决。

  目前,天洋控股集团正积极山东资管沟通协调,拟采取包括不限于债权重组、资产出售、融资置换、付息等多种方式达成执行和解,并妥善解决本次纠纷。

  另外天洋控股集团已经与多家国有企业积极沟通,争取尽快达成合作,此债务问题也能得到妥善解决。同时贷款抵押项目资产状况良好,保守估值为46亿以上,足以覆盖本项目融资额度25.1亿。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注意资金安全,审慎评估若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影响,核实该风险事项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提出稳定控制权的相关措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目前,山东资管尚未申请保全天洋控股集团持有的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沱牌舍得集团”)股权,后续公司将及时跟踪山东资管进一步措施,一旦涉及天洋控股集团持有的沱牌舍得集团股权被采取保全措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核实是否存在不当交易、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确保不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近期,经公司自查,并与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沱牌舍得集团、间接控股股东天洋控股集团核实确认,发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洋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存在通过四川省蓬溪县蓬山酒业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舍得酒业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20-049)。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0-049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洋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存在通过四川省蓬溪县蓬山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山酒业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 天洋控股集团承诺于2020年9月19日前归还非经营性占用的资金及利息。若天洋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不能按时归还非经营性占用的资金及利息,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近期,经公司自查,并与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沱牌舍得集团”)、间接控股股东天洋控股集团核实确认,发现公司关联方蓬山酒业公司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

  沱牌舍得集团持有本公司29.91%的股份,为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

  天洋控股集团持有沱牌舍得集团70%的股份,为沱牌舍得集团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蓬山酒业公司在2016年沱牌舍得集团改制时已纳入战略重组转让标的进行了整体评估和交割;改制后,蓬山酒业公司的所有经营业务均由天洋控股集团指派的相关人员进行管理。尽管蓬山酒业公司的股东为射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实质上蓬山酒业公司与本公司已构成关联关系。

  二、资金占用情况

  经公司自查,2019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沱牌舍得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舍得营销公司”)累计支付关联方蓬山酒业公司非经营性资金2,157,561,021.00元,累计收回关联方蓬山酒业公司非经营性资金2,157,561,121.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舍得营销公司应付蓬山酒业公司100.00元。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舍得营销公司累计支付关联方蓬山酒业公司非经营性资金1,851,662,610.00元,累计收回关联方蓬山酒业公司非经营性资金1,376,802,510.00元,截至2020年8月19日,舍得营销公司应收蓬山酒业公司474,860,000.00元,其中本金为440,000,000.00元,资金占用费为34,860,000.00元(资金占用费按年化率5.00%计算)。以上资金为天洋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通过蓬山酒业公司对公司形成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三、控股股东还款措施

  公司经自查发现并确认蓬山酒业公司资金占用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立即与蓬山酒业公司及沱牌舍得集团、天洋控股集团沟通,督促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尽快归还占用的资金。天洋控股集团向公司出具承诺函如下:

  天洋控股集团及天洋控股集团关联方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资产抵质押等各种融资方式,于2020年9月19日前,将前述欠款及相应资金占用费全部归还四川沱牌舍得营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督促天洋控股集团尽快履行还款承诺,同时采取诉讼、资产保全等措施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全资子公司沱牌舍得营销公司已于2020年8月18日向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天洋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舍得酒业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0-050)。

  四、致歉及整改

  针对上述自查发现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管理层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

  (一)积极收回欠款,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与关联方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督促上述关联方尽快履行还款承诺,尽快消除影响,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内控制度,强化执行力度

  公司将强化内部审计工作。为防止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公司内审部门及财务部门将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关联交易资金往来的情况,从以下几方面来完善相关制度,以进行落实:

  1、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要求,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要求公司风控中心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营销公司的内部管控和流程规范。所有关联协议签署前,必须提交公司风控中心以及相关部门审核论证,并按照相关规则,对需披露的关联协议提交决策机构审批和对外披露。

  2、为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发生,公司内审部门将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对疑似资金往来事项,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三)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守法合规意识

  1、公司法务部人员,不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内部培训工作,增加全体员工的守法合规意识。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证券法律法规、最新监管政策和资本运作培训。

  五、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督促上述关联方尽快履行还款承诺,尽快消除不利影响。若上述关联方未能于2020年9月19日前归还非经营性占用的资金及利息,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就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0-050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保全裁定。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沱牌舍得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沱牌舍得营销公司”)为保全裁定的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440,000,000.00元及借款利息。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此裁定为财产保全裁定,本次裁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沱牌舍得营销公司因与三河天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洋城房地产”)、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洋控股集团”)的资金往来纠纷向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于2020年8月19日收到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川09民初55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 告:四川沱牌舍得营销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沱牌镇沱牌大道999号

  法定代表人:何进,公司经理

  被告一:三河天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汉王路西侧、亿丰大街南侧天洋城天锦轩54号商业楼

  法定代表人:丁宇,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二: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56号天洋运河壹号B1栋一层西区102

  法定代表人:张绍平,公司执行董事

  管辖法院: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保全裁定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及其理由

  2019年1月至11月期间,被告三河天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公司转账方式,从原告沱牌舍得营销公司共计拆借资金本金440,000,000.00元。

  被告天洋控股集团系原告母公司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被告天洋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天洋城房地产通过四川省蓬溪县蓬山酒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拆借资金440,000,000.00元,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违反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构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沱牌舍得营销公司向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三河天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三河天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四川沱牌舍得营销有限公司借款本人民币440,000,000.00元,并从借款之次日起支付借款利息至付清债务之日止。

  2、判决被告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被告三河天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述债务向原告四川沱牌舍得营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诉讼保全情况

  沱牌舍得营销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向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天洋城房地产、天洋控股集团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二、诉讼判决、裁定情况

  根据【(2020)川09民初55号】民事裁定书,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洋控股集团持有的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70%的股权予以冻结,冻结金额以6.7亿元为限,冻结日期为2020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17日。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裁定为财产保全裁定,本次裁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0-052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460号),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9日,你公司提交发布《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称,2019年至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大额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目前尚未收回资金约4.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6%。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根据公告,2019年以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通过蓬山酒业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19年度累计发生金额约为21.6亿元,2020年至今累计发生金额约为18.5亿元,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回资金约为4.75亿元。

  请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面审慎自查并补充披露:(1)上述资金占用具体发生过程、占用资金的实际流向、具体决策者以及相关责任人员;(2)截至2020年8月19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及担保余额情况;(3)公司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和印章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说明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4)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不当交易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5)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及资产冻结等。请年审会计师、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根据公告,蓬山酒业由天洋控股指派人员管理,实质上蓬山酒业为公司关联方。但2019年年报及前期公告中,公司未认定与蓬山酒业存在关联关系,且未披露存在非经营资金占用的情形。

  请公司补充披露:(1)蓬山酒业与公司近3年的业务和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需要补充或更正之处及相关责任人;(2)在2019年年报中,公司披露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及认定依据,并说明前后披露信息不一致的原因和责任人。请年审会计师、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三、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的规定,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形严重的,本所将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请公司及相关方审慎制定并补充披露具体整改措施和期限,尽快完成整改。

  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勤勉尽责,高度重视上述资金占用事项,认真落实本函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提示风险,并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对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违法违规,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我部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严肃追责。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件即予以披露,并于2020年8月26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对外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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