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下转C88版)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141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有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4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经对照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10.00亿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即“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6.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6.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8.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9.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1.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12、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12.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定价配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本公司A股股份;

  ③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本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16.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公司拟变更、解聘可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6)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7)其他对本次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8)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0.00亿元(含10.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中拟使用募集资金部分均为资本化支出部分。

  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使项目尽快建成并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进行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投入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以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净额向以上子公司增资或借款形式用于募投项目建设,若采用借款方式实施,借款利率不低于借款发放时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18、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9、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确定。

  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14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必要且可行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14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4)。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主体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保证公司本次可转债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担保事项、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 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3. 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4. 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文件等;

  5. 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6. 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债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8. 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 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5项授权有效期为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外,其余事项有效期为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并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下午14:00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10号楼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46)。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143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许可[2017]1599号文批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9元,共募集资金28,74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3,016.5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9月20日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4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初始存放金额系本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资金,包括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3,016.50万元及实际募集资金原存放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金峰支行人民币账户161080100100187865账号(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内产生的利息收入10.75万元,扣除手续费0.03万元。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8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5,584,55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89,999,984.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4,575,584.5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5,424,400.28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5月8日全部到位,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0]361Z0033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初始金额1,365,424,400.28元先存入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金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61080100100232596)。其余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初始存放金额系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具体募投项目的资金。

  注2: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余额包含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595,584.56元,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账户余额包含重复存入工本费29.40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各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387,331.18元,手续费用6,949.2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9月2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3,542.77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7年10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350ZA0360号鉴证报告,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经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5月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24,291.84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5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361Z0258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吉安现代农业5,0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由养殖5,000头原种猪变更为养殖8,400头商品母猪,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建设年存栏8,400头商品母猪场,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均不变,具体如下: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如下:

  2018年8月以来,非洲猪瘟在中国境内的发生使得对核心育种场选址的生物安全考虑需要更加严谨,本项目选址在生物安全升级的条件下调整为建设商品母猪场更加适宜,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安全运营,鉴于疫情形势,公司对原项目(“吉安现代农业5,000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原因如下:(1)本项目原计划建设核心场,核心场场址选择的生物安全因素考量相比商品种苗场和育肥场要更加严格,鉴于疫情形势,核心场选址在生物安全方面需要再提升等级,经重新慎重评估,该项目场址建议以建设商品母猪场为宜;(2)在非洲猪瘟疫情爆发前,核心场的建设通常采用繁殖、保育、育肥一体化的模式,而在疫情形势下,无论是种猪场(核心场和扩繁场)还是商品场的建设,均采用两点式甚至多点式的建设设计模式,因此,本项目调整为仅建设商品母猪场,产品为商品仔猪,仔猪销售后的保育与育肥则由下游客户市场化开展;(3)基于地块面积合理充分使用的考量,原先用于种猪保育、培育栏建设用地在本次项目调整后用于增加建设3,400头母猪栏舍,本项目亦即调整为生产商品仔猪苗的8,400头商品母猪场。

  上述项目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5)。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诏安优农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种猪扩繁生态养殖一期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变更,由建设存栏4,000头纯种母猪扩繁场变更为建设存栏10,000头商品母猪场,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均不变,具体如下: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如下:

  受近年来非洲猪瘟疫情的影响,我国生猪产能大幅下滑、猪肉市场供给大幅减少。生猪养殖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猪肉是我国大多数居民最主要的肉食品。发展生猪生产,稳定猪肉供应,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稳定物价、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高度重视生猪生产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对生猪稳产保供稳价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出台了《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国内生猪养殖产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2019年9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指出加快生猪产业发展,增强猪肉市场供给能力,通过3年努力达到全省生猪生产与猪肉市场需求总体平衡,努力为全国大局多做贡献。

  2020年1月17日,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漳州市大力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市场供给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提出2021年底,达到全市生猪存栏178万头、年出栏299万头的目标,猪肉自给平衡有效巩固。

  为积极响应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号召,充分抓住当前行业发展机遇,促进当地快速恢复生猪产能、提高当地生猪供应保障能力,公司拟对诏安优农原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变更,由原来4,000头母猪存栏规模扩大到10,000头商品母猪存栏规模,增加公司生猪出栏量,为地方加快恢复生猪生产任务贡献力量。

  上述项目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11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四川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按时赎回,公司累计获得理财收益98.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1、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有334,602,255.52元未使用完毕,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24.51%,公司将按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继续投入使用。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本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截至2020年6月30日,“南昌傲农年产36万吨饲料项目”累计实现效益32.45万元,“四川傲农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累计实现效益-227.38万元,“辽宁傲农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累计实现效益-543.69万元。受非洲猪瘟疫情和下游行情影响,2018年下半年以来国内生猪存栏规模下滑较大,上述项目销量未达预期,产能利用率未能完全发挥,尚未实现预期效益。未来随着下游生猪存栏逐步恢复和行情回暖,项目产能逐步释放,项目效益将逐步得到体现。

  (二)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本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有41,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截至2020年6月30日,襄阳傲新生态牧业有限公司“梨园村傲新生猪养殖项目”累计实现效益-137.64万元,庆云傲农旭成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存栏10,000头父母代母猪场项目”累计实现效益-210.37万元。襄阳傲新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于2020年2月和2020年6月分批投产,庆云傲农旭成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于2020年3月和2020年6月分批投产,后备母猪从配种、产仔、断奶到商品猪出栏销售需要一定时间,投产初期项目尚未达到满负荷状态,上述项目效益未能及时体现。

  八、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的差异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上网附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原因见本专项报告之“二、(一)、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原因见本专项报告之“二、(二)、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附表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南昌傲农年产36万吨饲料项目”效益为正常达产年6,798.00万元,投产第一年达产率为60%,折合效益为4,078.80万元,投产第二年达产率为100%。该项目于2018年7月开始生产,受非洲猪瘟疫情和下游行情影响,2018年下半年以来国内生猪存栏规模下滑较大,项目销量未达预期,产能利用率未能完全发挥,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32.45万元。未来随着下游生猪存栏逐步恢复和行情回暖,项目产能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得到体现。

  注2:“四川傲农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效益为正常达产年2,995.10万元,投产第一年达产率为60%,折合效益为1,797.06万元。该项目于2019年12月开始生产,受非洲猪瘟疫情和下游行情影响,2018年下半年以来国内生猪存栏规模下滑较大,项目销量未达预期,产能利用率未能完全发挥,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227.38万元。未来随着下游生猪存栏逐步恢复和行情回暖,项目产能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得到体现。

  注3:“辽宁傲农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效益为正常达产年2,241.5万元,投产第一年达产率为60%,折合效益为1,344.90万元,投产第二年达产率为100%。该项目于2018年1月开始生产,受非洲猪瘟疫情和下游行情影响,2018年下半年以来国内生猪存栏规模下滑较大,项目销量未达预期,产能利用率未能完全发挥,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543.69万元。未来随着下游生猪存栏逐步恢复和行情回暖,项目产能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得到体现。

  注4:“吉安现代农业冠朝8,400头商品母猪场项目”效益为正常达产年1,421万元,项目于2019年3月和2019年9月分批投产。

  注5:“吉安现代农业冠朝8,400头商品母猪场项目”的产能利用率计算方法为:投产日至截止日配种母猪的实际产仔数/投产日至截止日配种母猪满场时(即8400头)的理论产仔数。项目投产后,后备母猪从配种、产仔、断奶到商品猪出栏销售需要一定时间,投产初期项目尚未达到满负荷状态。截止2020年6月30日,猪场内已有6661头配种母猪,后续随着配种母猪逐步到位,产能利用率将进一步上升。

  附表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承诺效益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0%达产的预计年利润总额。

  注2:后备母猪从配种、产仔、断奶到商品猪出栏销售需要一定时间,投产初期项目尚未达到满负荷状态,项目效益未能及时体现。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1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傲农生物”)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本次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3)本次发行假设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实施完毕,且分别假设2021年6月30日全部未转股和全部转股两种情形。上述发行数量、发行方案实施完毕的时间和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万元,未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实际发行完成情况为准。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5.18元/股(该价格为不低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日(2020年8月19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孰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

  (6)假设不考虑2020年度内实施的利润分配的影响。

  (7)公司2020年1-6月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3,791.57万元,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0,122.87万元。假设公司2020年度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均为2020年1-6月的两倍;2021年度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2020年分别存在持平、增长20%两种情形。

  (8)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及利润分配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注:上述计算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对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短期内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的必要性

  1、发展规模化养殖是建设现代畜牧业的必由之路

  目前我国生猪养殖行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中小规模养殖场依然占据主导地位,而这些中小规模养殖场存在基础设施薄弱、猪场设计不合理、生产效率低下、环境治理能力差、防疫体系薄弱等一系列问题,难以适应现代畜牧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有鉴于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国家各政府部门相继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政策法规,大力扶持及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增强畜牧业竞争力。随着我国政策引导与养殖效率的要求,我国正推动畜牧业的转型升级,从传统养殖方式向规模化、生态环保、高效安全的方向发展,提高行业集中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响应了国家政策法规对“规模化养殖”的发展要求,符合畜牧业发展趋势。

  2、标准化养殖和精细化饲养是生猪养殖必然趋势

  长期以来,我国生猪养殖是以农户散养为主,中小规模养殖户受规模的影响和资金、人员的限制,生产和管理还属于粗放式经营,科学饲养的意识淡薄,精细化管理水平严重滞后,已严重影响了我国养殖水平的提高。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出现一批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已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促使企业通过对人才培养及建立标准化养殖场,做到了对猪舍的精细设计,在品种改良、饲料营养、母猪繁殖等环节的精细管控,在清洁消毒、疫苗接种、药物保健等疫病防控环节的精细把握。因此,长期困扰我国生猪养殖产业效率低、成本高,且环境保护能力较弱的局面即将面临变革,而规模化标准化的生态环保型养猪将在未来的市场处于竞争优势地位。

  3、生猪养殖关系百姓“菜篮子”,市场前景广阔

  在我国人民的饮食结构中,肉类消费主要为猪肉,约占肉类消费的60%,生猪养殖产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百姓的“菜篮子”。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逐步改善,口粮消费继续下降,猪肉等畜产品消费持续上升,优质安全畜产品需求不断增加,未来安全优质的猪肉制品的生产、加工必然得到快速发展,“优质放心猪肉”呈现出广阔的市场前景,具有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需要

  公司自成立以来以“创建世界领先的农牧企业”为愿景,秉承“以农为傲,滋养全球”的使命,致力于成为世界领先的农牧企业。目前公司围绕“以饲料为核心的服务企业、以食品为导向的养猪企业”的品牌定位,搭建“产业(饲料、养猪、动保、原料贸易)+农业互联网+客户支持服务”的全方位、全要素的农业产业链平台,致力于将产业链上下游各项业务做大做强,并通过不断优化、加强各项业务之间的联系和协作,提升生猪产业链价值,最终形成公司产业链一体化竞争优势。

  (下转C88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