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公告编号:2020-06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以多元化发展为核心,在延展拉长产业链条、跨越提升产业、产品层次上下功夫,大力推行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发展模式,全力打造高新技术型、高附加值、高效益的企业。经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7157.07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5.55%,营业成本67256.68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7.36%,营业利润19869.52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82.79%,利润总额19402.68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8.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31.62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0.74%。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0-058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君敏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0年8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0年8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0-059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8月20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臧庆佳主持。
1、 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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