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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注册制交易制度全面优化 日涨跌幅加大需警惕波动风险

  本报见习记者 刘伟杰

  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企业即将于8月24日上市,届时创业板将引入新的交易机制。除了日涨跌幅限制从10%调整为20%外,还引入盘后定价交易、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增加连续竞价期间“价格笼子”等,本次创业板改革对交易制度大力优化创新,进而优化市场功能、提升市场活跃度。

  “这次创业板交易制度变革的重心是放宽交易限制,能够提高市场信息效率,更好地实现价值投资,但同时也增大了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专业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短期来看,创业板公司股价波动率或将加大;长期来看,优质企业将获得长期资金的青睐,市场环境与结构将在交易中不断优化。”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田利辉进一步表示,这次创业板交易制度变革的导向是市场化,将提高市场活跃度。面对这次创业板交易制度变革,投资者要保持理性,不要盲目跟风、冲动投资。

  存量个股及相关基金的日涨跌幅限制将从目前的10%调整为20%,成为本次创业板改革中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之一。另外,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新股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盘中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

  “本次创业板改革在交易制度方面全面创新,涨跌幅限制调整为20%,可以使得交易更活跃,个股交易更充分。临停机制的安排,则可以在股价剧烈波动时,发挥冷却市场情绪的作用。为配合涨跌幅调整,此次改革也相应调整交易信息披露指标和阈值,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的,深交所将从交易公开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核查、异常交易监控、会员提示风险等几个方面综合施策,抑制市场炒作。”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长期来看,涨跌幅限制放宽有利于形成“强者恒强,弱者更弱”的分化格局,对于一些脱离基本面、业绩差的空壳企业,其股价下跌速度会进一步加快,最终被淘汰乃至退出市场;而对于优质企业,其估值将更容易得到提升。

  创业板新的交易制度还引入了盘后定价交易,允许投资者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收盘价买入股票。在陈雳看来,这给予了投资者更充分的时间选择是否买卖,顺应了投资者在连续竞价交易之外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需求。

  为防范市场大幅波动,本次创业板改革为交易设置了“价格笼子”。首先,限价申报的买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其次,创业板在申报上保留了买入申报为100股及其整数倍,零股需一次性卖出的规定,但也规定了单笔申报上限——限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10万股。

  田利辉认为,“价格笼子”只对偏离市场价格较大的高价买单和低价卖单进行限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拉抬打压等异常交易行为,不会影响正常交易。设置单笔最高申报数量上限也能减轻大额订单对市场价格的冲击,抑制股票短期炒作。

  “整体上看,交易制度的创新有利于提升市场定价效率。创业板做出的改革探索,有利于优化市场功能、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市场信心,为基础制度改革进一步积累经验。”李湛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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