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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2019年9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2019年9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2019年9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21日期间,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累计共收回本金人民币2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745.65万元。本次到期赎回的情况如下: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①:上表中最近一年净资产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72,345,811.66元);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3,076,950.27元)。

  注②: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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